新疆保监局、银监局联合召开加强银行保险业务监管工作会议

时间:2009/6/10     来源:新疆保监局     作者:佚名

  6月5日,新疆保监局联合新疆银监局召开银行保险业务监管工作会议,各保险公司、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以及银行业各机构、新疆银行业协会参加会议。

  新疆银监局副局长毛晓飞出席会议并指出,召开“加强新疆银行保险业务监管工作会议”,是银行业、保险业贯彻落实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一次重要会议。对于当前新疆银行、保险两个监管部门加强合作、加大对银行保险业务的监管力度,防范经营风险,共同规范和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在银保业务领域深层次的合作和健康发展,有着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针对目前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中存在的问题,新疆各银行业机构应转变观念,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着眼长远的基础上建立合作关系,以实现合作共赢、共同发展为目标,不断深化合作范围,拓宽服务领域,规范市场行为,促进银行保险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一是规范银保合作方式,实现专业化和透明化管理。二是建立和完善风险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防范风险。三是加强银行保险销售管理,严厉打击销售误导行为。四是规范手续费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激励机制。作为银行监管机构,我们积极鼓励银行、保险业在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进一步探讨新的业务合作模式,加大产品创新力度,提升对客户的服务水平,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提高综合竞争力。新疆银行业机构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不断提高认识,拓宽经营思路、更新经营理念,大胆创新、勇于开拓,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银行业、保险业健康发展的和谐环境,为自治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出应有的贡献。

  新疆保监局局长孙建宁在会议上指出,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中国银监会、中国保监会有关文件精神,分析当前我区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发展所面临的形势和银保合作中存在的问题,部署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促进银行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的有关监管工作。这对加强保险、银行两个监管部门的合作,推动保险业和银行业发展,共同防范金融风险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区银行业与保险业加快发展与加强合作的意识不断增强,银保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呈现出快速发展的态势。但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银行保险代理市场在高速发展的同时还存在着不少问题。一是销售误导行为侵害了消费者权益,可能引发的退保风险不容忽视;二是手续费恶性竞争成为滋生商业贿赂的温床;三是产品竞争力不强,抗风险能力低;四是合作层次低,缺乏实质性战略合作。上述问题的存在,有其客观原因,也有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追求短期利益的主观原因,是银行保险业务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必须在发展中加以解决。

  防范金融风险、保护消费者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是党和政府赋予金融监管部门的职责。面对史上最严重的金融风暴,我区银行业、保险业应精诚合作,共同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新疆保监局、新疆银监局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合作,强化规范银保市场秩序的工作力度,共同维护新疆银行保险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首先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入分析面临的形势。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健康发展事关金融稳定和社会稳定大局,要高度重视银保业务存在的风险,及时稳妥处理化解矛盾。其次是加强合作,共同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退保风险。要深入细致开展风险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银保双方密切配合,共同建立防范风险的处理机制;完善应急预案,落实非正常退保风险的处置工作。

  孙建宁局长对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的银保工作提出几点意见:一是充分认识加强金融合作和创新的战略意义,扩大合作范围,深化合作模式;二是加大管理及培训力度,坚决杜绝销售误导行为;三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内控,严厉打击银保业务中的商业贿赂行为;四是加强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银保市场秩序;五是加强跨行业的监管合作,共同维护银保市场秩序;六是充分发挥行业自律在规范和发展中的作用。在当前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下,只有牢固树立风险意识,加强对代理保险业务的管理,建立规范有序的银保市场,才能保证银保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我们要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理性经营、依法监管,努力创造一个有利于保险业、银行业健康发展的和谐环境,实现保险业和银行业的互利共赢,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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