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宁:新疆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

时间:2011/3/22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孙建宁


孙建宁局长在基层调研农业保险

  提要:提案认为,新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农村民生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的新任务、农村社会稳定的新局面客观要求进一步加快新疆“三农”保险发展,但当前新疆“三农”保险的保障覆盖面不能切实满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保险补偿能力不能切实满足农业生产应对灾害的需要,保险保障环节不能切实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建议自治区财政向中央财政争取进一步的政策支持。 

  日前,新疆保监局党委书记、局长孙建宁作为自治区十届政协委员,将农业保险列为保险业服务新疆发展稳定大局的“一号工程”,并积极发挥政协委员参政议政职能,提出“三农”保险发展提案,积极组织推动。 

  连续3年提案关注“三农”保险 

  孙建宁指出,“三农”保险是运用市场化方式,有效化解和转移农业生产环节风险,促进农业生产稳定与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大力发展“三农”保险,符合中央关于“三农”政策的一贯要求,也适合新疆特殊区情的需要。 

  2009年,孙建宁提交了《关于加大农民保费补贴力度的提案》,在系统总结新疆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农民享受国家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惠农政策的建议。该提案被评为当年优秀提案,并转交有关部门办理落实。 

  2010年,针对新疆地方财力有限、农民缴费能力不足、保险机构展业成本高的特殊困难,新疆保监局再次提交《关于进一步争取中央加大对我区“三农”保险支持力度的提案》,建议提高现行险种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比例,将特色林果业、设施农业、能繁母羊保险纳入中央财政保费补贴范围,对南疆四地州给予特殊扶持政策,中央财政对抗震安居房保险实行保费补贴,中央财政对农业机械保险和涉农运输机动车辆保险实行保费补贴,对南疆四地州经办“三农”保险机构给予费用补贴。2010年在自治区党委七届九次全委(扩大)会议上通过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若干政策和重大项目任务分解实施方案》六十余项具体工作中,农业保险位列其中,农业保险在新疆“三农”工作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成为“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1年,在新疆“三农”保险“十二五”期间面临更加有利发展机遇的新形势下,孙建宁向自治区政协提交了《关于进一步推动我区“三农”保险发展的提案》。提案认为,新疆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农村民生建设和保障体系建设的新任务、农村社会稳定的新局面客观要求进一步加快新疆“三农”保险发展,但当前新疆“三农”保险的保障覆盖面不能切实满足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保险补偿能力不能切实满足农业生产应对灾害的需要,保险保障环节不能切实满足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需要,建议自治区财政向中央财政争取进一步的政策支持,自治区有关部门加强政策支持与引导,不断扩大政策性林果业保险试点范围,深入总结推广疏附县农户综合保险模式以及昌吉州“四位一体”保险模式,自治区人民政府将“三农”保险组织推动与宣传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工作任务。上述提案引起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交由相关部门办理,部分建议先后得到落实,对促进新疆“三农”保险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011年1月的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努尔·白克力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对“十一五”期间新疆“三农”保险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农业保险保障能力不断提升,支持了受灾农牧民抗灾自救,并明确提出要推广农户综合保险试点,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范围的任务目标。自治区农村工作会议则连续多年对“三农”保险工作做出具体部署安排。“三农”保险工作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成为新疆各级党委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农民对“三农”保险满意度不断提高 

  回顾农业保险在新疆的发展历程,在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各部门协作配合,新疆农业保险得到了快速发展,并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农业保险市场规模第一。农业保险在服务保障民生,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成效显著。 

  一是“三农”保险业务规模与保障领域不断拓宽。 

  2010年,农业保险市场规模已突破13.76亿元,占到全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的11%,保费规模较2006年增加了4倍。2007年起,新疆农业保险保费规模连续3年位居全国第一,“十一五”期间,新疆农业保险累计实现保费收入51.98亿元,提供风险保障934.2亿元。农业保险参保品种从棉花、能繁母猪扩大至包含小麦、玉米、水稻等在内的主要粮食作物、以棉花与油料作物为代表的经济作物以及畜牧、林果、设施农业等。棉花等主要品种的农业保险参保率已经达到90%以上。“十一五”期间,农业保险累计承保各类农作物14505.29万亩,牲畜257.26万头(只)。新疆“三农”保险风险保障领域从传统农业生产环节不断向“三农”其他领域延伸。喀什地区疏附县采取以家庭为单位全县统保,财政全额补贴保费的方式,为当地农民提供包含种植业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在内的综合保险保障服务,得到周永康、王岐山等中央领导的充分肯定,要求加以总结推广。昌吉州通过尝试“政府+金融+保险+农户”的“四位一体”的合作方式,探索破解农户“贷款难”问题的有效途径,取得积极成效。 

  二是“三农”保险经济补偿与应对灾害能力不断提升。 

  新疆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逐步提高,基本满足灾后重播补种等恢复生产所需。保险公司查勘定损效率不断提高,赔款支付速度不断加快,农民对“三农”保险满意度不断提高。2010年,新疆农业保险为农业生产提供的风险保障达219.2亿元,当年赔款8.74亿元。“十一五”期间,农业保险累计为新疆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934.2亿元,累计赔款支出31.39亿元,赔款支出年均增幅22.7%,平均每年的受益农户户次在30万以上。有力支持了受灾农户及时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切实减少受灾农户“因灾返贫”现象的发生,经济补偿功能得到较好发挥。“三农”保险发展解决了长期以来新疆农业生产风险得不到保险保障的问题,使新疆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的手段更加多样化、更加科学化,“三农”保险成为新疆各级政府直接应对农业自然灾害的重要方式与途径。 

  三是“三农”保险维护农村社会稳定效用持续增强。 

  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为4000元左右,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农业又是新疆的基础产业,新疆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决定了农业生态的脆弱性,频发的各类自然灾害是导致农村经济发展水平长期滞后的主要原因之一,直接影响广大农村地区的稳定。“三农”保险功能和作用的充分发挥,对新疆广大农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抗灾减灾、恢复生产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在2008年“4·17”极端天气灾害中,农业保险在一个月内支付赔款2.47亿元,及时安抚了农民因受灾引起的不安情绪,有效消除了涉农领域的社会不稳定诱发因素。近年来,新疆相关保险公司重点加强民生领域“三农”保险业务开拓,通过开办农村治保人员意外伤害保险、低保人员补充医疗保险等业务,有力地促进了民生改善,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为实现新疆农村长治久安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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