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银保监分局关于杨晓明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2021/1/12
来源:新疆银保监局网
作者:新疆银保监局网
伊银保监复〔2020〕82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杨晓明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太平寿新〔2020〕146号)收悉。经审查,杨晓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奎屯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分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伊犁银保监分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