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管理公司门槛提高中小险企或将尴尬委托同业

时间:2011/4/2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昨天,保监会发布《关于调整〈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的通知》。与此前相比,新规定大幅提高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在资本方面的要求。

  新规对于发起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保险公司资质要求从“经营保险业务8年以上”降低为“5年以上”并省去了10亿元净资产要求,但同时明确提出偿付能力不低于150%,并提出保险公司总资产不低于100亿元,保险集团(控股)公司的总资产不低于150亿元,后两项对于总资产的要求均较以前提高了50亿元。对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则要求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从以前的3000万元提高至1亿元。

  此前,国内的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一直维持着“9+1”格局,即人保、国寿、平安、中再保、太保、新华、泰康、华泰和太平9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以及友邦设立的外资保险资产管理中心。其他保险公司则只能通过将资产委托给上述公司进行投资和管理。不过在去年年底,有消息称生命人寿资产管理公司已经获准成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或将迎来新一波的扩军潮。

  点评

  中小险企将受影响

  投资收益对于保险公司的整体盈利而言至关重要。对于获得了直接投资股票资格却没有资产管理公司的险企来说,只能将自己的资产委托给同业进行投资管理,处境尴尬。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保监会从资本金方面提高设立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门槛,会对中小型保险公司造成一定的影响,目前为数不少的中小险企都在申请设立自己的资产管理公司,新规一出将会延缓这一波浪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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