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取“平台上线前停驶但未复驶的车辆保单”字段信息的通知
时间:2011/5/9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新疆保险网
新保协发〔2011〕 58号
各财险会员公司:
根据中保协项目部要求,由于车险集中信息平台上线前在数据采集方案中没有采集停驶车辆信息,即在采集方案中没有停驶的相关字段,导致在平台上线前已经做过停驶操作的车辆现在再做复驶时,平台报错:“批改类型为复驶,但原保单停驶类型不是停驶”。为了集中解决此问题,请各会员公司积极配合,将采集满足以下条件的数据尽快上报,由项目部对此类数据进行集中修改。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数条件:满足上平台前做过停驶操作且还未复驶的车辆的保单。
二、涉及省份:二期已上线的13省市。
三、涉及险种:商业险。
四、涉及字段:参见《行业车险信息几种平台商业车险接口规范》中的——批改查询内容——批改停驶信息。
具体提数字段为:投保确认码、机动车停驶起期、机动车停驶止期、保期顺延起期、保期顺延止期、申请日、停驶类型(共7个字段)。
请各财险会员公司严格按项目部要求,尽快提取数据交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由新疆保险协会统一报送至中保协项目部。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五月九日
主题词:提取 车辆 数字段 通知
抄送:秘书长,车险自律服务部。
编录:丁伟 校对:刘益民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1年5月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