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讨论《人身保险业务产品销售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专项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1/5/13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两会秘书处

新保协发〔2011〕 63号

各寿险会员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疆保监局《新疆人身保险业务客户服务监管指引》(新保监发〔2011〕11号),提高人身保险业务产品销售服务水平,规范从业人员销售行为,本着适时适用原则,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决定召开专项会议,再次研究讨论《新疆统一人身保险业务产品销售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5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二楼会议室(新民路西三巷109号)

  三、参会人员

  各人身险公司销售部门具体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讨论《新疆统一人身保险业务产品销售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

  五、会议要求

  1、请各会员公司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新疆统一人身保险业务产品销售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征求意见),将需要修改的地方进行标注并带到会上。

  2、请参会人员准时到会。如有人员变动或出差在外不能到会的,须委托销售部门相关人员参会。

  联 系 人:段光华、朱江平

  联系电话:0991—2605179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身险 会议 销售 通知

  抄送:秘书长,人险自律服务部。

  编录:丁伟                                       校对:段光华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2011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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