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讨论《人身保险业务产品销售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专项会议的通知
时间:2011/5/13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两会秘书处
新保协发〔2011〕 63号
各寿险会员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疆保监局《新疆人身保险业务客户服务监管指引》(新保监发〔2011〕11号),提高人身保险业务产品销售服务水平,规范从业人员销售行为,本着适时适用原则,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决定召开专项会议,再次研究讨论《新疆统一人身保险业务产品销售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5月18日 16:00(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二楼会议室(新民路西三巷109号)
三、参会人员
各人身险公司销售部门具体负责人
四、会议内容
讨论《新疆统一人身保险业务产品销售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
五、会议要求
1、请各会员公司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讨论《新疆统一人身保险业务产品销售服务标准和行为规范》(征求意见),将需要修改的地方进行标注并带到会上。
2、请参会人员准时到会。如有人员变动或出差在外不能到会的,须委托销售部门相关人员参会。
联 系 人:段光华、朱江平
联系电话:0991—2605179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人身险 会议 销售 通知
抄送:秘书长,人险自律服务部。
编录:丁伟 校对:段光华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2011年5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