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新权:保险基层要加强四项工作

时间:2011/11/25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谢柳
  近日,中国保监会纪委书记陈新权一行在粤东调研期间,出席“粤东保险工作座谈会”,听取汕头保监分局、部分基层保险机构、行业协会总体工作及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汇报,要求保险业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高对转变发展方式紧迫性、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必要性、改善保险服务重要性的认识,强调保险基层要加强四项工作。

  陈新权充分肯定了粤东保险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粤东四地市广大基层保险从业人员表示慰问。陈新权指出,我国保险业起步较晚,发展很快,近年来取得了巨大成就,保费收入、资产规模、服务经济社会能力等方面都发生了显著变化。但同时也应看到,保险业是一个新兴行业,还处在发展的初级阶段,总量规模、发展水平与经济社会、人民群众的需求相比,与国际水平相比,还存在比较大的差距,发展任务艰巨。保险业要实现和保持健康平稳发展,关键要在发展方式上实现大的转变。行业的发展理念、经营管理模式、激励约束机制、保险文化理念、市场秩序都应该有大的转变,保险服务、队伍素质都应该有大的提高。保险发展不仅要在量上有扩张,更要在质上有提高。

  陈新权强调,地市级及以下的监管机构、经营机构、行业协会处于保险工作第一线,要扎实做好四项工作:一是要努力推进科学发展。发展是第一要务,要在实事求是、客观科学的基础上完成发展任务,才能够为人民群众提供比较好的服务,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相应的贡献。二是要大力改善保险服务。基层机构是人民群众了解、接触、感受保险业的窗口,服务至关重要。基层机构要做好产品销售、业务咨询、保险理赔等服务,做好宣传教育、品牌形象等工作,通过保险服务向全社会普及保险知识,提高消费者和人民群众对保险业的满意度。三是要严格依法合规经营。维护市场秩序是保险监管机构的首要任务,也是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的责任。市场上的竞争往往越到基层越直接、越激烈,因此越到基层越要增强依法合规意识。要自发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严肃查办商业贿赂问题。在查处案件的同时特别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注重教育预防,健全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使从业人员对违法违规行为不想去做、不敢去做、做了不能得到好处。要认真落实中央纪委转发的《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严厉打击利用保险业务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通知》,发挥内外部力量的作用共同治理商业贿赂。四是要切实加强队伍建设。保险业基层机构的任务繁重、工作辛苦,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难度大。基层机构要更加下工夫抓班子、带队伍,尤其要注重落实保险监管人员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大力提高基层人员综合素质,促进树立保险业良好的风气和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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