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大力发展航运保险

时间:2011/11/28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高嵩
  11月25日,交通部向沿海各省、市、自治区下发《关于促进沿海港口健康持续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保险、海事仲裁、信息、航运交易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务,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

  沿海港口是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促进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设施,是我国全面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重要支撑。针对沿海港口建设与发展存在的问题,《意见》从积极促进港口协调发展、有序推进专业化运输系统码头建设等八个方面提出指导意见,防止出现过度超前和低水平重复建设,促进沿海港口健康、安全、持续发展。

  《意见》强调,积极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是推动港口转型升级的重要部分。要以国际航运中心为重点,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保险、海事仲裁、信息、航运交易等现代航运服务业务,延伸航运服务产业链,探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充分发挥保税港区政策优势,积极发展国际中转,促进国际配送、出口加工等保税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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