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入门槛提高  中介机构集团化大势所趋

时间:2012/3/29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李晓波
  近日,保监会下发《关于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机构和部分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工作的通知》,要求暂停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和金融机构、邮政以外的所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市场准入许可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中介集团和全国性的保险代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至此,保险代理市场的准入门槛将大幅提高,保险中介机构的集团化转型从政策层面也正式开启。

  据记者了解,此前多家中介机构负责人就曾向保监会有关部门建议,要求对保险中介集团公司和公司旗下全国性代理(销售)公司法人及分支机构的设立审批予以政策倾斜,从而积极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在不久前的保险中介监管专题座谈会上,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就明确表示,各地保监局对中介集团和全国性的专业机构申请设立分支机构给予政策支持,推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增强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走规模化、专业化的发展道路。

  虽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通知是一项过渡性措施,但不然看出,监管机构已经对市场的呼吁做出了政策层面的回应。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院长郝演苏就表示,此举意在推动保险代理市场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建立和积累保险营销的“健康增量”,促进保险业产销分离和转型升级。

  的确,近年来我国保险中介市场整体业务规模虽然保持了持续稳定增长,各类业务主体均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市场主体参差不齐,始终存在部分低素质主体违规开展业务炒作扰乱市场经营秩序、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的情况,成为影响保险中介市场进一步发展壮大的桎梏。此措施的出台,加上综合治理的同步推进,进而形成“严进宽出、扶优限劣”的市场导向,不仅仅是对中介机构向集团化发展的鼓励,同时也将对改变保险代理市场长期存在的小、散、乱的局面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某中介机构高管就对记者表示,保监会敏锐地洞察到行业演变的趋势,通过政策层面积极推动保险中介的集团化,对于中介市场的健康发展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他指出,中介集团化发展的意义是多方面的:第一,有利于满足监管要求,进一步加强专业中介的合规经营能力,实现统一监管、集中监管,有效监管。第二,有利于加强中介企业的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加专业中介的风险防控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第三,有利于营销体制改革。中介是保险销售领域创新的生力军,他们没有历史包袱。通过中介集团化,把营销体制改革由小打小闹变成有实力、有组织、成系统的创新活动。第四,有利于吸收社会资本,进一步增加专业中介企业的规模实力,推进行业内部的优化组合;第五,有利于发挥聚集效应,进一步增加专业中介企业的品牌实力,提高中介的市场影响力。第六,有利于推动行业分工,进一步优化保险业的产业结构,增加专业中介企业的专业价值。第七,有利于改善队伍素质,进一步引进更多高素质的人才,提高专业中介的持续发展能力。

  我们可以看到,中介市场经过10余年的发展,站在队伍前列的各家保险中介的经营理念、规模实力、管理机制和人员素质都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集团化也自然成为了大势所趋的发展方向。而市场上也有一批中介企业具备了足够的实力,能够通过走集团化的道路,去迎接市场形势的新变化,实现企业自身竞争力的提升。

  就在通知出台的当日,保监会有关部门回函民太安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支持其设立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的有关准备工作,也从行动上表明了保监会推动保险中介集团化发展的决心和信心,同时也为保险中介集团化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政策空间和舆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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