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中国保监会印发《关于推进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

时间:2012/8/9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佚名
  自2005年4月以来,上海、安徽和山东等省市作为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以下简称“处理机制”)试点地区,因地制宜积极开展试点工作,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为完善处理机制,积极扩大试点范围,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6〕23号)关于“建立保险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指示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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