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保险新政:行业需做好功课

时间:2012/9/5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李画
  六部门上周联合发布大病保险新政,其中,“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机构承办的方式”首次对大病保险购买服务的方式做出制度性安排,健康险有望乘政策春风获得发展契机。

  有数据显示,自2005年以来,健康险保费收入平均约占人身险总保费收入的7%,而赔付支出占人身险总赔付支出的比重平均约是16%。人保健康资深专家陈睿介绍,健康险业务技术含量高,管理难度较大,逆选择多发,服务操作又呈现劳动密集的特性。因此,多数寿险公司更愿意将精力主要放在长期寿险业务上,而将健康险业务作为带动寿险业务的敲门砖。

  不仅如此,专业健康险公司发展也极不平衡。记者粗略估算,今年1—7月,目前4家专业健康险公司中,人保健康1家的市场份额就高达94.2%。

  “大病保险新政是全社会大病保险资源的一次有效动员。”陈睿说,商业保险力量介入,是在新医改和保障民生的大背景下的必然结果。实施大病保险新政无疑是一次健康险业务难得的发展契机,将有助于提高目前健康险业务规模和市场份额,有助于加强健康险公司技术水平和人才力量,提高专业化管理能力。

  此外,新政还将有助于促进健康险业务监管水平的进一步提升。目前,我国健康险的监管主要是在人身险监管范畴之下,采用类寿险的监管方式进行。而发达国家,甚至不少发展中国家(如阿联酋),都将健康险放在独立于财、寿险之外的第三领域进行单独监管。对政策性健康险业务而言,目前还存在诸如准备金计提、监管费用等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给健康险带来发展机遇的同时,大病保险新政也给行业提出了新的挑战。

  “寿险只涉及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双方关系,普通健康险还要涉及与医疗提供者的第三者关系。而大病保险是政策性业务,经营政策性健康险业务要统筹包括政府医保管理机构在内的四方关系。”陈睿说,关系范围扩大,操作起来也更加复杂。

  另一位研究健康险的业内人士则认为,基础数据缺乏统一平台,大多分散在各个行业和部门,因此,行业无法对群体发病率、诊疗费用进行精算,从而确定合适的筹资水平和支付水平,要实现“收支平衡保本微利”的经营原则并不容易。

  陈睿认为,大病保险新政出台,对整个行业来说,会有一些加强管理和规范运行的细则出台。如制定细化的服务标准,制定标准合同等;对一些将政策性健康险业务作为重要领域的保险公司来说,须进一步加强内部资源组织,提高内部技术管理力量,加大人力、物力的投入。更为重要的是,新政出台对于保险公司借助政府力量,加大对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监督力度、为参保人员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有着积极意义。  
【新疆保险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产生风险自担,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