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局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
时间:2012/10/15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史歌
本报讯近日,根据保险监管形势发展变化实际,新疆保监局加强监管规范性文件“立、改、废”工作,对自2001年成立至2011年12月31日期间转发及自行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一是提出“逐件审核、严格把关、分级负责”的清理工作总体思路。即对转发及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逐一进行审查,严把法律审核关口,明确“谁清理谁负责”的归责原则,提高责任意识。二是确定“个人初审-处室内审-集体会审-办公会审议”的四审制工作流程。提高了清理的准确性。三是明确“梳理、审查、审核、论证、审议、公布”的清理步骤,分步、有序推进清理工作。四是明确清理重点,对“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规定不一致的,规范性文件之间不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明显不适应新疆保险监管和保险业发展要求的”重点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