筑牢保险诚信之基

时间:2013/5/22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刘宝民

  最近,中国保监会发布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第一次明确提出保险行业核心价值理念是“守信用、担风险、重服务、合规范”。这再次表明良好的公信力是保险业的生命线,要加强保险业诚信建设,各级保险机构一方面必须把公信力作为保险业发展的第一要务,普及保险知识,帮助群众明明白白买保险,避免误导消费者;另一方面要下大力气构筑保险信用体系,诚实经营,依规运作,推动保险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客观地讲,国民经济的良性循环与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都为保险业提供了不竭的潜力与后劲,使保险业得到了较快发展,成为稳定社会、深化改革、安定生活的重要保障。同时还须理性地看到,由于保险业步入真正意义上的市场经济运作机制时间并不长,当多家同业机构在同一领域内展开激烈竞争时,容易出现不规范有序的应对举措与手段。尤其是一些投入运营不久的公司,为争抢业务,扩大份额,不时发生违规操作、误导客户、承诺不践诺、失信损声誉的现象,使保险公司在社会公众心目中的形象大打折扣。

  媒体曾披露,因保险业务员或代理人随意违规操作,向客户扩大责任范围乱许愿,诱导不明真相的客户盲目投保,导致日后出险保险公司依据条款拒赔而引发严重纠纷,最后双方只好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着实伤了客户的心。倘若任其如此下去,自然不利于保险业健康发展。基于此,现在抓保险公信力基础建设恰逢其时。

  不容否认,保险公信力体系建设是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涉及方方面面,绝非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怎样做才能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呢?首先,除了加强领导,转变观念,加强管理,夯实基础以外,关键一点是务必使保险业每一名员工都牢牢树立从我做起的责任意识,自觉运用诚信标准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从而形成一个人人讲诚信、事事守约定的良好经营氛围。

  其次,要认真学习领悟《保险法》及一系列相关法规、条款及规定,清楚从事保险业务应遵守的法律条文,熟知本公司颁发的各项规章制度。不论是公司的领导决策层,还是直接接触客户的业务员群体,必须依法操作,照章做事,不能不负责任地随心所欲,各行其是,自作主张。

  第三,还要把公司对外的所有承诺内容铭记在心,并付诸行动。比如公司向社会公布的服务措施、投保方式、索赔时限和查勘定损纪律等,全体员工要不折不扣地执行。要知道,员工在不经意间讲的一句话或是办的一件事,都有可能造成损害公司诚信度的负面影响。相反,员工在具体工作中表现出的忠诚、纯正、履约和高效,同样会潜移默化地提升公司的信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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