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人寿“加费客户”患病 获30万元全额理赔

时间:2013/7/25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太平人寿新疆分公司
  因患高血压,家住北京的杨女士在买保险时,被保险公司要求加费。几经考虑,杨女士选择了加费购买太平人寿重疾保险。近日,杨女士因罹患早期肾癌申请理赔,太平人寿全额支付理赔金30万元。虽然健康问题为投保带来了一点障碍,但加费投保后所带来的保障,仍让杨女士感慨“幸好当时坚持投保了!”

  保险专家解释,类似于杨女士这种加费投保的情况,是针对“非健康体”被保险人所设定的投保规则。有一定健康问题的被保险人,如体重过重、吸烟过多、血压异常、高血脂、糖尿病、乙肝病毒携带、脂肪肝、家族病史有遗传或有可能遗传的疾病等人员,在专业上,均被划归为“非健康体”。如果“非健康体”的生活方式或者承保风险可以被估测,保险公司可以通过加费承保的方式,让该被保险人获得保障。如果投保后,“非健康体”患上保险责任约定的已获知疾病以外的其他疾病,同时无责任免除情形的,保险公司一般都会正常进行理赔。由此可见,加费投保虽然看起来是投保人“吃亏”,多支出了保险费用,但实际上却是被保险人顺利获得保险保障,以及在理赔发生时合理获得赔付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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