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协培训《保险法司法解释(二)》

时间:2013/7/31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佚名

  近日,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北京举办了“深入贯彻《保险法司法解释(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培训班”。来自各保险公司、保险分支机构以及地方保险行业协会的代表共计268人参加了本次培训。

  最高人民法院近日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并于2013年6月8日开始施行。

  为了帮助各保险公司深刻理解、领会《保险法》及《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的立法精神,中保协专门组织了此次专题培训,邀请行业内的保险法资深专家、最高人民法院负责起草《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的法官和对保险案件拥有丰富审判经验的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法官、台湾政治大学教授及外经贸大学著名保险法教授等理论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和学者进行授课,围绕当前在《保险法》及《保险法司法解释(二)》适用中所突显的问题,就诉讼实务中的难点和疑点对具体案例展开分析,拓宽了行业从业人员的视角,也使其对《保险法》实施过程中的理论和操作问题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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