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会秘书处出台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考核办法

时间:2010/6/29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两会秘书处学术信息部

  为加强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秘书处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建设,努力提高两会秘书处专职工作人员的服务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更好的履行“自律与服务”、“研究与服务”的职责,6月22日,出台《两会秘书处职能部门履行工作职责考核办法》。

 

  办法以“公平、公正、公开、有奖有惩、奖惩并举、做到事事可追溯,过错可追究,责任可落实”为考核原则,办法从履行部门职责,完成二0一0年工作任务情况,贯彻落实保险法规、保险监管规定和两会章程、规章制度情况,各职能部门与保险监管部门、两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各专业工作委员会、兼职副秘书长联系、协调、沟通的情况,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应知应会和兼岗业务技能情况,遵守劳动纪律和部门值班考核等七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标准以行业自律和提供服务为指标,共380分,由两会秘书处考评组、新疆保监局相关部门、会员公司相关部门和两会专业工作委员会和地州市保险行业协会进行考核评价打分,评选出先进工作部和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奖励。本办法自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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