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唐山大地震》中学会巧买保险

时间:2010/8/3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佚名
  近日,电影《唐山大地震》正在热播中,因为中国人寿赞助的缘故,那句“用中国人寿,踏实”植入式广告再次让地震与保险的关系成为热门话题。那么,当保险遇到地震,到底哪些会得到理赔哪些却无法获得理赔呢?怎样的保险组合才能应对地震呢?

  保险的赔与不赔

  地震所造成的灾难是巨大的,建筑物无疑是首当其冲。很可惜的是,绝大多数家财险,都不提供地震保障,而是将其列为除外责任。以人保财险的“家庭财产综合保险条款(2009版)”为例,虽然其保障范围包括“火灾、爆炸;雷击、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雪灾、雹灾、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等诸多意外,但是却很明确的规定“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为除外责任,不在保障范围内。

  2008年“5·12”汶川地震发生后,终于有保险公司推出了涵盖地震的家财险——华安保险旗下涵盖地震责任的家财险产品“福满堂”。不过,虽然这款产品特别包含了地震责任,但对“地震责任”的区域进行了适当限制,其中河北、宁夏、甘肃、山西、内蒙古、陕西、海南、新疆、西藏、云南等地区属于地震、海啸责任的除外地区。

  房屋家财终究是身外之物,相信更多人关心的是地震中的人身伤害是否能够获得理赔。寿险范畴下,大多数产品如定期/终身寿险、意外险、万能险、投连险都没有将地震列为除外责任。对于寿险而言,常见的外因除外责任主要是“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等。当然,目前个别公司推出的分红、投连和万能险可能会将地震加入除外责任中,投保人不妨在投保时多一个心眼,特别关注下。

  截肢后获得了保险理赔

  大地震带来的往往是巨大的人员伤亡。“地震中死人,保险给不给赔”,这无疑是许多人最关心的一个。但是,伤亡必定是有伤有亡。仅仅注意到“亡”的部分而忽视了“伤”的部分,则会影响保险组合的完备性。就以冯小刚的《唐山大地震》为例,男主角方达就是因为地震截肢而失去了一只手臂,这给他未来的生活、工作带来了巨大的不便。很可惜的是,绝大多数寿险产品保障的都只是死亡和全残,而对于较轻的残疾却是并不包括在保障范围内的。

  从人生的角度看,死亡无疑是最可怕的事情。但是,从保险角度,从家庭经济结构角度,却未必。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若在地震中死亡了,那么对这个家庭而言就少了一个重要的生产者,少了一份经济来源,若是以往储蓄不多,日子必然因此艰难。但是,若一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在地震中重伤导致重度残疾(但又不到全残),那么这个家庭不但少了一个生产者,而且立刻多了一个纯消费者,吃穿用行都是消费,甚至可能还有康复方面的额外支出。如果说孩子在成年之前是一个纯消费者,那么他至少还有长大成人自食其力的一天,而因为残疾而成为纯消费者,要想重新成为生产者,就是很困难的事情了,即使能够做些简单劳动,但也未必能如以前健全时收入高。

  意外险的独特价值就在于,它会根据被保险人的残疾程度按比例给予理赔。像冯小刚《唐山大地震》中方达这样一只手臂截肢的,按照《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第三级中“一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或一上肢的三大关节全部机能永久完全丧失的”一项,可以获得50%保额的赔付——即投保50万元意外险,可以获得25万元的理赔。

  保额必须足购

  在1976年唐山大地震中,我们看不到保险公司的身影,因为保险这个行业在中国恢复,也是要3年后的1979年了。不过,在2008年的汶川大地震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大量保险公司的身影了。除了组织职工以及自行出资捐助救灾外,向受难的投保者理赔自然是保险公司的本职。许多保险公司纷纷组织精兵强将开赴现场寻找客户,并开通绿色通道进行快速理赔,这样的精神无疑值得肯定,但是细看许多汶川地震中的快速理赔案例,却不免让人扼腕叹息。

  之所以扼腕叹息,就在于很多遇难者最终只获得了数万元的理赔,再看理赔的保险产品,几乎都是分红险、万能险这些轻保障重投资的保险产品。从保险公司角度,分红险是经营利润较高的保险产品,从保险代理人角度,则是佣金较高的保险产品,但是从投保人角度,这却不该是买的第一份保险,而只是在保障齐全之后的锦上添花。由于种种原因,保险代理人未能从客户的利益出发,为其构筑一个完备齐全的保险组合,到了出险的时候理赔再如何快速,终究是不能为投保人真正做到风险转移,这未免让人遗憾。

  对于投保人来说,看过汶川中的理赔案例,就该格外重视保额充足的重要性。保险永远是保障第一,在没有足够的身故、残疾保障之前,保险的投资属性是不应该先行考虑的——投资类保险,也该留到在从代理人手中买了足够的保障类保险之后再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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