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险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

时间:2014/3/14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佚名

  Ø 关于我们

  新疆保险业保险合同纠纷调解中心是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下设的专门负责保险合同纠纷调解的专业工作部门,办公电话:0991-2603911

  Ø 我们的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关于建立涉及保险纠纷诉讼与与调解对接机制的意见》(试行)和保险监管的相关规定,及时、快捷、公平公正公开的调解处理您(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发生的保险合同纠纷,维护调解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新疆地区保险市场和谐健康发展。

  Ø 我们的服务对象

  保险消费者及保险合同纠纷当事人

  Ø 我们的工作团队

  调解中心聘请了44名业内资深法律岗、客服岗、理赔岗人员担任调解中心调解员,他们具备以下素质:

  1、 有5年以上的法律事务工作经历,或3年以上从事保险、金融方面的从业经历或管理工作经历,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保险政策、法律方面的知识,

  2、 能公正、客观、独立的判断问题和解决矛盾纠纷。

  Ø 关于调解

  Ø 申请调解的条件

  1、申请调解的当事人为保险合同中的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或保险公司

  2、 不涉及保险精算标准及生命表等问题的

  3、未曾就同一事实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的

  4、有具体的申请请求及事实、理由

  Ø 申请方式

  您可以通过电话、书信、邮件等方式提出调解申请,在进入正式调解程序前,应填写《调解申请书》。在申请调解的同时,您应当向调解中心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

  Ø 调解员的选定

  调解中心为调解申请人准备了调解员名册供调解申请人查阅选择,调解申请人在收到受理案件通知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调解员名册中选定调解员或者委托调解中心指定。

  如您认为调解员具有可能影响调解公正开展的情形,可以在正式调解开始2个工作日前向调解中心提出调解员回避申请,是否回避由调解中心决定。

  Ø 调解时限

  调解工作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调解完毕。

  Ø 调解协议的达成与执行

  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协商沟通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调解中心当场制作调解协议书。协议书经各方共同签字后生效。您与保险公司双方自愿签署的调解协议书是受法律保护的,双方应当自觉履行。

  Ø 答疑

  保险消费者申请调解要缴纳调解费用吗?

  答:不用。我们为保险消费者提供的调解服务是免费的。

  什么样的纠纷可以申请调解呢?

  答:调解中心现受理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与保险公司因保险合同条款产生的纠纷,不包括保险公司内部的人事纠纷、保险代理人与保险公司之间的纠纷等其他类型的纠纷。

  我申请调解后可以请他人代理吗?

  答:可以,应向调解中心提供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调解员能公正地为我调解纠纷吗?

  答:名册中的调解员是经过行业认真选聘,并有较好的社会或专业工作经历和专业技能。无论是您选定的,或者是调解中心指定的调解员都不会是涉案公司的工作人员。所以,调解员可以站在中立的角度上,公正、客观地调解合同纠纷案件。

  调解协议达成后,保险公司不履行怎么办?

  答:凡是加入调解中心的保险公司都签订了保证履行的公约,如果保险公司不履行其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调解中心将追究当事公司的违约责任。

  (以上相关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网站www.xjbxw.org.cn予以披露。)

调解中心调解流程.doc

新疆地区保险消费者维权投诉(诉讼)机构办公地址及投诉电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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