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兼职副秘书长联席会议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

时间:2010/11/23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两会秘书处
 
新保协发〔2010〕138号
 
各会员公司:
 
  11月19日,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召开兼职副秘书长联席会议,并就会议审议事项达成一致意见。为进一步加强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新疆保险学会(简称“两会”)建设和管理,确保新疆保险业第三届“双星表彰”活动顺利召开,根据会议审议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会员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落实会议精神,严格按文件要求向协会、学会提供人力、财力和物力支持。
 
  二、各会员公司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一)  新疆保险业第三届“双星表彰”活动方面:
 
  1、请各公司于11月24日前将保险先进集体(具体评选标准已发送至各会员公司邮箱)的荣誉名称选择情况报两会秘书处,可备注有关亮点和特色的获奖理由表述(如人保健康新疆分公司在新农合方面的做法和贡献),并提供电子版先进集体合影(如人数过多,可提供总经理室班子成员或先进集体代表合影)。
 
  2、请各会员公司于11月26日前将以下素材(“十一五”期间的有关材料)报两会秘书处:
 
  (1)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及有关省部级领导到各会员公司视察或调研活动的情况(需配图片);
 
  (2)人保财险、中华联合、太保财险在落实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方面的情况及数据(可配图片);
 
  (3)各会员公司开展开门红、劳动竞赛、服务竞赛及诚信活动的情况(需配图片);
 
  (4)各会员公司向地方和中央政府纳税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项目
内容
2006年
2007年
2008年
2009年
2010年
(截止10月)
向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纳税总金额
 
 
 
 
 
向地方税务局和国家税务局
纳税分项金额
营业税
 
 
 
 
 
企业所得税
 
 
 
 
 
保险企业交纳的其他税金额(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
 
 
 
 
 
保险员工(不含营销员)个人所得税
 
 
 
 
 
保险营销员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
 
 
 
 
 
注:保险公司在统计每年纳税金额时,可将与营业税不可分的数据一起上报
 
  (5)各会员公司自2006年至2010年10月每一年度向社会、灾区捐款捐物的数据:
年份
事件
捐款对象
捐款(捐物)金额
2006
 
 
 
2007
 
 
 
2008
 
 
 
2009
 
 
 
2010
 
 
 
 
  (6) 各会员公司获得副省级以上(含副省级)和各总公司级表彰的集体荣誉和个人荣誉情况(需配图片)。
 
  3、请各会员公司将以下表彰大会安排11月26日前报两会秘书处:
 
  (1)各会员公司方阵安排(此人数不含协会、学会常务理事及受表彰人员;可能根据文艺演出阵容,人数有所调整):
序号
公司名称
方阵人数
序号
公司名称
方阵人数
1
中国人寿
60
1
人保财险
60
2
太平洋人寿
60
2
中华联合
60
3
平安人寿
60
3
太平洋产险
60
4
新华人寿
40
4
平安产险
60
5
泰康人寿
40
5
永安产险
20
6
平安养老
30
6
天安产险
15
7
人民人寿
30
7
安邦产险
15
8
太平人寿
30
8
大地产险
15
9
人保健康
30
9
阳光产险
15
10
合众人寿
30
10
都邦产险
8
11
大洋公估
3
11
渤海产险
8
12
江泰经纪
3
12
永诚产险
8
13
德圣经纪
3
13
亚欧大陆桥代理
3
合计
419
合计
344
总人数
763
 
  (2)司旗:请各公司统一提供电子版司徽,由两会秘书处统一安排制作。
 
  (3)请各会员公司就受表彰人员奖品提出意见和建议:
  保险之星:70g99.9%纯银奖牌或锌银合金奖牌;(纯银奖牌680.00元/块;锌银合金奖牌320.00元/块)
  保险明星:奖杯(高23.5cm)+70g99.9%纯银奖牌或锌银合金奖牌;
  保险先进集体:牌匾(50cm*70cm)+奖金(1000元)。
 
  (4)文艺演出:请各会员公司提供2个不同表演形式的备选节目(需注明节目名称、表演形式、演出阵容)。
 
  (5)请各会员公司根据表彰大会及OA系统建设费用分摊情况提前向总公司申请费用(分摊明细附后)。
 
  (二)  新疆保险业2011年宣传工作方面:
 
  1、为维护行业利益,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充分发挥两会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多方努力,与新疆日报社、新疆都市报社多次洽谈,就2011年新闻合作事宜达成如下意见:凡保险公司与新疆日报社、新疆都市报社合作的,费用由原新疆日报8.64—13.2万元一个整版(除头版外)降为3万元,由原新疆都市报5.7—12.77万元一个整版(除头版外)降为1.5万元。请各会员公司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作。
 
  2、成立行业宣传基金,具体做法见《新疆保险业新闻宣传基金管理制度》。请各会员公司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并于11月24日18:00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两会秘书处。
 
  (三)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新疆保险学会“十二五”规划方面:由于内容较多,现将“十二五”规划以电子邮件方式转发,请各会员公司收到后立即批办,并将意见和建议于12月3日前报两会秘书处。
 
  联 系 人:周凌、丁伟 
 
  联系电话:2605176
 
  邮    箱:zhouling-iax@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新疆保险业第三届表彰活动及OA系统建设费用分摊表
     2、新疆保险业宣传基金管理制度.doc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兼职 联席会议 通知
内发:秘书长
编录:丁伟                           校 对:周凌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2010年11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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