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巡回审判点揭牌

时间:2017/6/21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昌吉州保险行业协会

  6月19日,奇台县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揭牌仪式在奇台县举行,奇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建军、昌吉州保险行业协会秘书长高坚为调解委员会揭牌,奇台县司法局副局长杨航、奇台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钧、奇台县人民法院相关部门、奇台县电视台记者及奇台县10家财产保险公司共计40余人出席了仪式。
  
  揭牌仪式上,奇台县人民法院副院长马建军对奇台县率先成立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表示热烈祝贺,同时对奇台县诉调对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规范了工作流程,并形成会议纪要。
  
  奇台县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设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奇台支公司,在奇台县保险行业、交警大队分别选任一名调解委员会主任,各保险公司分别指派一名具有一定法律和保险专业知识以及丰富实践经验积累的法务或理赔专业人士担任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员、交警大队指派若干名调解员,共同纳入调解员名册。奇台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在各保险公司、交警大队分别设立巡回审判点,从专业和服务上提供保障。
  
  保险合同当事人发生保险纠纷后,均可向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保险合同争议各方约定调解的,由当事人在保险合同纠纷调解员名册中选取调解员进行调处。争议各方达成调解协议的,调解员制作调解协议书,由双方签字后,并由巡回审判庭当日予以司法确认。经调解员调解成功并经奇台县人民法院进行司法确认的案件,由奇台县人民法院向调解员发放50元补助,实行一案一补,按月发放。
  
  协会秘书长高坚表示,奇台县保险纠纷调解委员会做为昌吉州诉调对接工作的先行试点,要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工作的优势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功能,最大限度消除不和谐因素,及时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当地,能够在消费者与保险公司之间较好地发挥润滑剂作用,有利于提高保险业的服务水平,促进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奇台县社会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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