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桂英:做一名永远奋进的保险人

时间:2011/1/18     来源:中国人寿新疆分公司     作者:佚名

——记叶城县支公司高桂英先进事迹


  高桂英,喀什分公司叶城县支公司的一颗保险之星。自2005年入司以来,诚信展业,热忱经营,以《保险法》为个人从业准则,从不动摇,以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在保险业发展中成为众多业务伙伴中的佼佼者。

  高桂英入司以来,坚持以《保险从业人员行为准则》为从业原则,以《新疆保险行业、保险不良从业行为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自律,对中国人寿的那份忠诚和热爱,全部书写在她的一颗用保险温暖大众的心灵上,从业以来从无不良纪律,成为广大客户值得信赖的投保人选。为叶城广大群众送去了一份又一份满意的保险单,其热忱、周到、体贴的服务得到了广大客户的广泛赞扬。

  她始终坚持诚信展业,她说, 诚信是中国人寿从业人员的品德,是每个从业人员做人的根本,诚信待人是我一贯的做人原则。这是她的原话。从2003年入司7年以来,在她身上彰显着时刻为客户服务的赤城情怀,从未有过一例客户投诉事件在她身上发生,从未和任何一个客户闹过别扭。正是她的这种宽容、忍耐、温和、热情,感动了一个个客户,才有了她现在的成就。

  她常说,专业是我们从业人员业务的体现,诚信待人、业务熟练,才能有能力,有突出业绩,这也是她平时教育其他业务员常说的话。入司以来,她的个险、团险、中介、健康险总业绩达到389.8万元,个险新单总业绩204.8万元,团险60万元,中介80万元,健康险45万元。她以优质服务为宗旨,以爱岗敬业、拼搏进取、文明服务为做人的标准,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她的声誉一传十、十传百,成为广大客户赖以信任的保险代理人。

  2006年10月,一名参保学平险客户方宏飞,在叶城县第二小学4年级就读,因疾病在叶城县人民医院儿科住院,诊断为血液紫癫病,高桂英作为他的保险代理人接到患者家属报案,在给公司报案后,她及时赶到医院,看望患者,并和医生接触,了解到病情危重,必须立即转移到地区大医院治疗。当时已是晚上11:30,由于家长身上没有带足够的钱,没有路费,为了救人,高桂英用自己的车连夜送患者及其家属到地区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并帮着办理住院手续,第二天才返回,返回后立马帮患者办理理赔手续。一个月后,患者家长来到高桂英家,感谢救命之恩,并说感谢中国人寿培养了这么好的业务员,表示以后亲朋友好友买保险一定到她这儿来,因为她的优质服务换来了儿子的第二次生命。此后,这件事情通过这位家长在亲朋好友之间的宣传,成为了广大客户值得信任的保险代理人,没过多久,周围的亲朋好友就签单11件,计6万多元保费。高桂英坚信,好的开始加以坚持,定会会有好的回报,正因为她个人不懈的付出,才有了更多客户的不断支持。

  入司以来,高桂英因个人的不懈努力,获得了一项项荣誉,展示着她的实力和不断拼搏的精神。

  2004年——2005年获得喀什分公司精英奖

  2005年获得新疆分公司西藏拉萨旅游奖

  2006年获得喀什分公司新马泰国旅游奖

  2007年获得喀什分公司韩国北京旅游奖

  2008年获得新疆分公司华山论剑奖和农村销售精英奖

  2009年获得新疆分公司农村销售精英奖

  2010年获得新疆分公司年度表彰,喀什分公司第一季度表彰,喀什分公司第二季度伊犁旅游奖

  每年一个台阶,每年一项荣誉,每年一份收获,这成为高桂英不断进取、永不妥协、永不认输的拼搏精神的写照,也是她作为中国人寿的一名保险人的骄傲和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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