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癌险:小花费化解大风险

时间:2011/1/11     来源:上海金融报     作者:姜瑜
  据去年8月在深圳召开的世界抗癌大会披露的数据显示,癌症已经成为威胁中国城乡居民生命的第一杀手,从2009年开始跃居死亡原因的榜首。每年,中国约有260万人罹患癌症,死亡180万人。同时,由于快节奏高压力的工作环境以及不良的生活方式,癌症的发病群体正日益年轻化。而防癌保险可以通过较少的支出,转移因可能罹患癌症而造成的重大家庭财务风险,是首选的保障型保险产品之一。

  新华人寿“康健吉顺”定期防癌疾病险

  产品内容:该产品属于消费型健康险,出生30天以上、60周岁以下,均可投保。产品合同生效1年内,被保险人确诊初次患合同所指的癌症,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与实际交纳的保险费之和给付,保险合同随即终止;合同生效1年之后,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5倍给付,该项保险责任终止。合同生效1年后,确诊初次患癌症住院治疗的,按确诊之日起的实际住院天数与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之积给付,每一保单年度累计给付天数不超过180天。合同生效1年后,确诊初次患癌症且实施手术治疗的,每次按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每一保单年度内给付上限为2次。

  产品特色:该保险能提供全方面的呵护,除了上述提到的癌症确诊保险金、癌症住院津贴保险金、癌症手术保险金以外,还包括癌症放疗和化疗保险金、肝脏移植术或造血肝细胞移植术保险金以及身故保险金。此外,还有豁免条款。即合同生效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1年后,认可医院的专科医生确诊初次患癌症,投保人可免交自被保险人确诊癌症之日起的续期保险费,合同继续有效。

  中德安联人寿安康欣晴防癌保障计划

  产品内容:该产品的保障范围除覆盖肺癌、肝癌、胃癌、乳腺癌等较为普遍的癌症以外,扩展至原位癌。所谓原位癌,也被称为“浸润前癌”或“0期癌”。如果能及时发现,尽早切除或给予其他适当治疗,完全可以达到治愈的目的,而且花费远低于恶性肿瘤治疗。保障期间内,若投保人不幸罹患原位癌,将获得10%保额的一次性赔付,可立即用于治疗。同时,消费者在获得一次原位癌赔付之后,产品更提供额外的恶性肿瘤保障,消费者若被再次确认罹患恶性肿瘤,则将再次获得100%保额的一次性赔付。

  产品特色:该产品是目前市场在售产品中,极少数涵盖原位癌保障的返还型防癌专属保险产品之一。作为在中德安联“在线保”网站销售的首款返还型防癌产品,若被保险人在保障期限内没有任何赔付,将返还所有已交保费以及保费的10%作为财富增值。

  中意人寿“中意乐安康保障计划”

  产品内容:投保年龄为出生30天至50周岁,缴费期限为10年,保障期限可为15年或至65周岁。该计划包括中意乐安康两全保险和中意附加乐安康疾病保险。在中意乐安康两全保险中,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周年时仍生存,将于每2个保险单周年日向被保险人给付体检津贴。首次体检津贴的给付时间为第2个保险单周年日。其中,体检津贴=基本保险金额×0.3%。若被保险人于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仍生存,按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已付保险费给付“满期金”,同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效力终止。若被保险人身故,将向身故受益人给付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的已付保险费,同时本合同及其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产品特点:首先,中意乐安康两全保险不论被保险人是否发生癌症风险,都可领回之前所交的所有保费;其次,附加的乐安康疾病保险,只要被保险人经二级以上医院确诊罹患癌症,即可得到保险公司的最高30万元的理赔。另外,每两年可固定领取最高900元的体检津贴,直至保障期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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