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业务规模和效益同步增长

时间:2011/1/27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袁强
  1月20日,全疆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在乌鲁木齐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了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全国保险业情况通报会精神,全面总结了2010年及“十一五”新疆保险工作,分析了当前形势,明确了2011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目标和任务。

  截至2010年底,新疆地区全年共实现保费收入190.92亿元,同比增长21.85%。保险业年赔付支出49.34亿元,同比增长2.54%。农业保险实现保费收入13.86亿元,保费规模居全国前列。养老和健康保险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分别实现保费1.44亿元和14.39亿元。保险业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

  “十一五”期间,全疆保费规模从2005年的72.5亿元增加到现在的190.92亿元,翻了一番多。保险业实现了业务规模和效益的同步增长,行业整体实力显著增强。保险主体从5年前的11家,增加到现在的22家,保险服务网点遍布天山南北。5年间农业保险累计实现保费52.08亿元,承担各类风险保障总额达995亿元,累计赔款32.04亿元,为自治区农业生产安全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服务和保障支持,农业保险已成为地方政府“三农”工作的重要抓手。

  “十一五”期间,新疆保险业共支付各项赔款和给付支出累计达202.5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保险业以快速的理赔和优质的服务参与灾后救助,有力地保障了经济社会稳定,赢得了地方党政和人民群众的赞誉。各级党委、政府对保险业发展越来越重视和关心,自治区党政领导多次对保险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行业发展环境极大改善。

  随着新《保险法》实施,保险经营的基本行为规范和保险监管的主体框架不断完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新疆保监局逐步确立科学监管理念,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和强度,监管成效日益显现。5年间新疆保监局共派出431个检查组,对343家次保险机构进行现场检查,依法处罚保险机构88家次,处理责任人62人次,累计罚款367万元,保险市场发展进一步规范。

  2011年新疆保险业将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立足长远目标,加快转变保险业发展方式。把转变发展方式作为“十二五”时期新疆保险业的重要战略任务,从发展理念、创新能力和规划目标实现“三个突破”。

  二是立足市场监管,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加大财产保险、人身保险、保险中介领域市场行为检查力度。并对检查中查实的严重违法违规问题,以处罚责任人、停业、吊销许可证、追究上级领导责任为主,进行严查快处,加大高管人员监管和问责力度。

  三是立足风险防范,保障保险市场稳定运行。加强风险监测和排查,积极关注行业潜在风险;强化分类监管工作,完善和落实保险分支机构分类监管实施细则;提高内控执行力,强化省级分公司管理责任。

  四是立足保险拓面,不断增强服务经济社会能力。着力推进农业保险、责任保险、养老健康保险、大型商业保险业务、少数民族地区保险业务发展。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领导批示精神,全面做好疏附县农户综合保险模式试点推广工作,让保险惠及更多农户。

  五是立足机制创新,切实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广泛开展保险服务质量测评工作,适时公开测评结果,鼓励公司通过媒体公开服务标准和服务承诺,主动接受消费者监督。逐步建立保险监管机构、行业组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等多方参与的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机制。

  六是立足基础建设,切实筑牢行业发展根基。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开展行业文明形象创建活动,制定出台保险业诚信建设纲要,努力创建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十一五”期间,新疆保险业发展成就显著,5年间全疆保费收入以年均21.64%的速度快速增长,保费规模从2005年的72.5亿元增加到现在的190.9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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