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车险“见费出单”出现新情况

时间:2009/5/25     来源:新疆保监局     作者:佚名
  近日,新疆保监局局在整顿和规范保险市场秩序现场检查中发现,个别保险公司采取由营销员或营销团(队)长向公司申请个人借款垫交车险保费,或办理透支额度较高的信用卡的形式,变相实现“见费出单”,实质为“先出单、后交费”。这种现象导致两方面问题:一是借款垫交保费或信用卡透支实现车险“见费出单”,不能达到“见费出单”控制应收保费财务风险的目的。二是个人借款垫交保费,实际是将“应收保费”反映为“其他应收款—个人借款”,致使当期财务数据不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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