险资投向保障房:期待中的“热恋”

时间:2011/3/11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李雪艳
  近年来居高不下的房价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成长的烦恼”,“居者有其屋”也是最为百姓期盼的民生心愿。在政府、社会各界都对建设保障房极为关切的时候,保险资金也表示出了极大的热情。

  中国保监会主席吴定富日前明确表示,保险资金参与保障房建设没有法律障碍,保监会正在研究具体细则,并已同意在上海试点保险资金投资保障性住房。

  上海试点项目已经浮出水面。记者近日从太平洋保险集团获悉,太平洋资产管理公司发起设立的“太平洋—上海公共租赁房项目债权投资计划”正式通过了保监会的备案。该债权投资计划是保监会《保险资金投资不动产暂行办法》出台后的第一单不动产债权投资计划(详细内容见第3版)。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总裁杨超在今年的提案中表示,如何吸纳社会资金参与、为保障房建设提供稳定可靠的资金来源,是保障房制度长期有效运转的关键,特别是保险资金具有规模大、周期长、资金来源稳定等特点,非常适合参与保障房的投资和建设。

  至于保险资金如何参与保障房建设,杨超提出了三个方案:债权、股权投资、基金。杨超表示,债权的方式有担保,有固定回报,虽然回报率不会太高,但资金安全。去年底,中国人寿和北京市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其中也包括保障房建设。目前,中国人寿已经以债权方式投资100亿元,用于北京轨道交通建设。这种方式为今后以债权方式投资保障房建设作了探索。

  在为保障房建设筹集资金时,地方政府也会出台各种办法,其中肯定会有涉及股权投资的内容。杨超表示,股权投资的方式回报高,风险也高,但从长远看,土地属于稀缺资源,只要管理严格,保险资金也是可以参与的。此外,一些基金会参与投资保障房周边的配套服务设施,保险资金可以购买这些基金,分享基金专业操作的收益。

  杨超表示,无论用哪种方式参与保障房建设,保险业都应该积极探索,争取走在社会资金的前面。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保集团总裁吴焰表示,希望参与保障房建设,但保险资金安全第一,在投资保障房建设时要注意防范风险。保障房分为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吴焰表示,经济适用房是出售给消费者,投资周期较短,保险资金能够在保证收益和规避风险的同时,回馈公众。因此,虽然经济适用房回报率比较低,但是只要能够覆盖保单成本,就可以投资。而廉租房资金回收周期较长,风险也比较高,保险资金不宜投资。

  此外,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平安集团董事长马明哲的提案也建议利用保险资金支持国家保障性住房建设。马明哲表示,保障房建设具有地方政府负责、指定土地划拨、规定利润空间、承诺回购等强制性要求,可以保证投资安全性。拓展这一投资渠道,能降低保险资金对资本市场依赖度,投资收益会更稳定。

  考虑到保险资金的基本回报要求,马明哲还建议政府对保险资金参与的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给予一定的税收支持政策,减免相关税赋,以微利原则吸引保险资金入市。如果这一建议能够实现,险资投资保障房的热情肯定会继续升温。

  保险巨头纷纷向保障房项目表示好感,除支持国家建设、保障民生的社会责任外,背后还有保险资金配置的巨大压力。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保险业总资产已突破5万亿元,保险投资余额达3.21万亿元,银行存款1.39万亿元。另外,去年保险业实现保费收入1.45万亿元,已经驶上规模及效率双丰收的快车道,资金配置压力日益凸显。

  而保障房建设庞大的资金缺口则为保险资金提供了机遇。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介绍,今年我国将建设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保障房数量可能将首次超过市场类住房,保障房投资达1.3万亿元,其中5000亿元来自政府投资,剩下的8000多亿元则主要向社会机构和相关企业筹集。保险资金因而有望成为其中重要的来源之一。

  “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保障房建设已被很多学者视为中国通往“居者有其屋”的必由之路。保险资金以履行社会责任、获取稳定回报的动机参与其中,可以预见,这场期待中的“热恋”终将产生出多赢的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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