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保监局关于刘坤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2020/7/7
来源:新疆银保监局
作者:新疆银保监局
新银保监复〔2020〕101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坤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人保财险发〔2020〕666号)收悉。经审查,刘坤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新疆银保监局
2020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