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勒泰银保监分局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屯支公司临时变更营业场所的批复
时间:2020/9/7
来源:新疆银保监局
作者:新疆银保监局
阿银保监复〔2020〕28号
中国人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屯支公司临时变更营业场所的请示》(国寿人险新发〔2020〕169号)收
悉。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屯支公司的营业场所变更为北屯市博望西街115-D-2、115-D-3。
二、你公司收到本批复后,须于10个工作日内持原《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正本到我分局办理换发事宜,并到工商部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
三、你公司须自收到或领取保险许可证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中国保监会《保险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要求,在保险信息指定披露报纸发布公告,并将公告相关材料报送我分局。
此复
阿勒泰银保监分局
2020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