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保监局关于筹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支公司的批复
时间:2020/9/18
来源:新疆银保监局
作者:新疆银保监局
新银保监复〔2020〕161号
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你分公司《关于申请设立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支公司的请示》(太平寿新〔2020〕7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分公司筹建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支公司。
二、你分公司应当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该机构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09〕1 号)重新提出设立申请。筹建机构在筹建期间不得从事任何保险经营活动。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分公司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向我局提交开业验收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开业。
新疆银保监局
2020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