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银保监局关于陈瑜任职资格的批复
时间:2021/2/2
来源:新疆银保监局网
作者:新疆银保监局网
新银保监复〔2021〕15号
中银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关于对陈瑜任职资格进行审核的请示》(中银保险报〔2020〕217号)收悉。经审查,陈瑜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银保险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新疆银保监局
2021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