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缺社会医疗险:不同人生阶段的商业健康险选择

时间:2009/6/3     来源:解放日报     作者:李明
  目前,上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金分为个人帐户和社会统筹基金加地方附加基金两部分。参保者看病的门诊费用由前者支付,住院费用由后者支付,但支付比例并不是100%。也就是说,即便是已经拥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也不能获得全部补偿,需要商业健康险来补充。

  上海婴幼儿和中小学生、退休老人、在职职工以及外来务工作等不同人群,有不同的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对商业健康险的需求也不尽不同。那么,如何用健康险弥补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不足,来寻求全面的健康医疗保障呢?

  婴幼儿和中小学生首选医疗保险

  上海的婴幼儿和中小学生已被纳入社会统筹医疗保险保障范围,每人每年缴费60元,住院和门急诊分别由医保支付50%,需要商业健康险来补足。

  婴幼儿只有在出生30天以后,才可以作为商业健康险的被保险人,但需要提供一些健康证明资料。一方面,婴幼儿抵抗力较弱,容易生肺炎、支气管炎、哮喘之类的疾病;另一方面,婴幼儿自我保护意识较弱,容易遭受意外伤害。中小学生同样存在自我保护意识较弱的问题,处于生长阶段也使其更易遭到疾病的侵袭。因此,这类人群在选择商业健康险时,宜首选住院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老年人应提早投保健康险

  基本医疗保险对老年人的支付比例相对较高。根据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60周岁以上、不满70周岁的人员,享受住院支付60%,门急诊支付50%;70周岁以上的人员,住院支付70%,门急诊支付50%。

  商业健康险有严格的年龄限制,一般65周岁的人就不能再投保健康险,具体视不同保险产品的条款而定。但老年人各类疾病的发生概率明显增加,尤其是癌症、心脑血管病、骨质疏松等,治疗往往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老年人最需要的是住院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由于商业健康险费率跟投保人的年龄密切相关,年龄越大保费就越贵,因此老年人要赶上投保的末班车,往往需要付出高额的保费。

  在职职工首选重疾保障

  本市户籍的在职职工有住院社会医疗支付50%,门急诊年度累计超过1000元以上的部分社会医疗支付50%的医保待遇。外来从业人员在参加综合保险期间发生意外伤害或者患病住院的,参照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医保待遇。

  在职的中青年处于人生的黄金时期,多数人是家庭经济来源的主要供给者,健康状况有着格外重要的意义,因此对健康保障有很强的需求。重大疾病保险、住院医疗保险、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都是必不可少的。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费用类的保险实行的是差额补偿原则,即社会医疗保险已经报销的部分费用,保险公司不再承担赔偿责任。对于医疗费用自费部分,如果不属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障范围,保险公司是否理赔,则要看不同的保险公司和不同的保险产品。如今,市场上大部分商业健康险不予给付,也有少数可以赔付,所以投保前都需要了解相关的产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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