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开拓新疆少数民族寿险业务实现新疆寿险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时间:2009/2/15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潘涌

  四、宗教意识对发展少数民族寿险业的主要影响

  新疆多种宗教并存的格局,自古一直延续到今天。现在,新疆共有八种宗教:伊斯兰教、汉传佛教、藏传佛教、道教、天主教、基督教、东正教和萨满教。其中,伊斯兰教已成为新疆各主要少数民族的集体信仰。

  由伊斯兰教的基本信仰中,我们能够看到非常明确的两点:一是《古兰经》中明确称颂安拉是独一的、无始的、最崇高的、实在的主(112章),是创造、主宰并超绝万物的主,是全知全能的主。“至知也,至能也,至全也,至善也”。穆斯林享有知足和达观的意识,即归因于他们坚信于一切希望寄托于超越物质界存在的最高的安拉。二是凡万事万物皆由安拉“前定”(又称主的‘定然’),是人的意志不能违抗的。以上两点对人们的日常行为可能产生的影响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体现:

  第一,对安拉的至高无上的、绝对的信仰,无疑将影响人们对现代自然科学知识、现代生活方式包括购买人寿保险意识的学习和接受。宗教世界观与唯物主义世界观是水火不相容的两种世界观。这是宗教意识对人们日常行为产生影响的根源所在;第二,长期的宗教信仰使得相当一部分穆斯林群众心理趋于平衡,减少了他们对进入晚年、临近死亡的恐惧感,使他们不关注个人健康状况,也就谈不上面对和关注未来可能的生存风险;第三,我们生活在一个充满风险的世界里,难以预料的突发事件随时可能发生。从洪水、台风、地震等自然灾害到恐怖主义袭击、战争等人为灾难,从企业的倒闭到个人的生老病死,从意识形态的对抗到文明的冲突,等等,各类风险的存在,给人们的生活、企业的经营、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稳定带来了广泛而深刻的影响。正是这一现实存在,使社会有了风险预警、风险控制、风险管理的强烈需求,这也是保险业存在的理由。

  但从伊斯兰教教义来看,这些风险的存在,一是由真主安拉所操控,二是一切皆由“前定”,包括这些风险的存在,都是不可逃避的,人只能听天由命。这种显而易见的观念冲突,必然使得少数民族群众对寿险的认可程度、接受程度远远低于其他群众。相反,对天灾人祸,特别是对亲友中有人购买保险后因疾病或发生事故造成身亡的,一些少数民族群众简单、片面地将“购买保险”与“发生灾祸”直接联系起来,忽视其偶然性,认为两者之间存在着必然的因果关系。这种观念在文化水平不高、科学知识缺乏的少数民族群众中影响是比较大的,造成了相当一部分群众对保险的抵触情绪,使业务员展业难度加大。因而,因宗教意识引发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对现代重要生活方式保险业的抵触,是发展新疆少数民族寿险业的难点,是影响新疆少数民族寿险业发展最深层、最重要的因素。

  但是,从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宗教对寿险业发展可能会产生的积极作用。这主要体现在宗教信仰的正向约束力将促进寿险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首先是伊斯教教义中的商业禁忌。穆罕默德早年曾经在麦加城内经商,是一个声誉卓著、受人尊敬的商人,享有“可信者”的美称。正是出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和个人经历,穆罕默德在创立伊斯兰教时,就主张诚实经营、公平交易、平等竞争、适当消费,不能用欺诈、投机和损害他人的手段来谋取钱财,并制定了相应的商业禁忌:严禁重利盘剥、禁止在商品中掺假、以次充好。禁止囤积财富垄断市场、禁止缺斤少两、禁止发誓推销商品、禁止购买偷窃和抢夺来的东西、严禁出售违禁物品、禁止经商中使用欺骗手段。

  其次是伊斯兰教教义中的人际交往禁忌。伊斯兰教认为只有具备高尚的道德,才能获得来世的幸福。《古兰经》倡导人际交往原则是诚实守信、克己忍耐、宽恕待人、互相合作、谦让利他、语言优美、解教好人、重视礼节等。与这些原则相反的言行都是伊斯兰教所禁止的,被认为是不道德的行为。严禁作伪证、禁止说谎、禁止诬蔑、禁止诽谤。以上所述的伊斯兰教教义在商业禁忌和人际关系禁忌方面的规定,非常有利于建立一个健康、诚信的寿险营销体系。笔者认为,伊斯兰教教义对于寿险业务发展特别是对寿险营销员,能够发挥积极作用:①因为严禁重利盘剥而向客户推荐适合于其收入及消费水平的寿险产品,不因代理佣金的不同而倾向于向客户介绍高佣金寿险产品;②因为禁止发誓推销商品而不会向客户随意承诺;③因为禁止在经商中使用欺骗手段和说谎,所以必须向客户全面介绍产品条款,不得有丝毫隐瞒。客户对寿险产品的全面了解,有助于他们增进对寿险业的了解和信任,在享受寿险公司提供的良好服务的同时,极大地促进了寿险业的发展;④因为禁止诬蔑和诽谤,所以不会再有人恶意抵毁同业,或者故意炒作同业的负面信息。这将有利于提升保险业的整体形象,提高保险业的声誉。

  因为伊斯兰教教义的规定,对寿险业的展业行为会产生以上四个方面的约束。这些约束基本上解决了目前新疆寿险市场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在建立诚信体系、提高业务品质和服务品质方面将发挥积极作用。其正面效应可以反过来影响和规范其他非少数民族寿险业,在促进新疆寿险业的整体健康有序发展方面,将产生十分深远的积极意义。

  五、开拓新疆少数民族寿险市场的有利条件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又好又快地发展人寿保险业务,存在着诸多不利因素和种种障碍,特别是宗教信仰对少数民族群众的深刻影响,严重制约了广大少数民族从思想意识和日常行为两个方面接受人寿保险这一现代消费品。但是,深入分析新疆少数民族现状,所有不利因素都有利于寿险业发展的一面。前面论及的所有因素和现象,就像一把双刃剑,在阻碍寿险业快速发展的同时,又为新疆少数民族寿险业开辟出一片全新的天地。

  (一)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为发展新疆少数民族寿险业提供无限的可能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少数民族由于历史的原因,生产力发展长期以来一直处于比较低的水平。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以来,新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幅度提高,国民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增长较快。

  一是经济总量快速增长。

  二是实现了由一元经济结构向多元经济结构的战略转变。在经济总量迅速增加的同时,自治区大力推进工业化进程,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产业结构实现了质的飞跃。

  三是劳动手段和劳动对象的状况明显改进。新疆建成了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工业人均拥有固定资产显著增长,技术和装备逐步现代化;农业的基础地位进一步增强,农业水利化、机械化、农田林网化已居全国前列,70%以上的牧民实现了定居;水利、能源、交通、通信等基础设施明显改善;

  四是科技教育发展较快。基本形成了多层次教育体系和科技普及、推广体系,每万人口中拥有的科技人员、高等学校在校人数已高于或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自治区成立以来共取得6637项重大科技成果,科技对经济的贡献份额越来越大;

  五是劳动生产率显著提高。

  六是经济总量占全国的比例不大,但部分资源产品已在全国占有较大的份额。

  七是新疆各族群众收入和消费水平逐步提高。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化服务体系的不断完善,广大群众收入和消费水平都有了较快的提高。

  值得注意的是,新疆城乡居民的金融资产存款也呈大幅度增加的态势。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城乡居民的金融意识、投资意识和风险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对结余资金越来越重视保值、增效,越来越注重资金收益率的高低。城乡居民各种有形财产如住房、高档耐用消费品以及金融资产如储蓄存款、储蓄性保险、债券、股票等得到快速积累。

  新疆各少数民族群众收入增幅超过全区平均水平,消费质量与水平明显提高。城乡少数民族居民消费观念不断更新,消费趋于多样化,开始追求各种生活消费品的优质化、中高档化,消费质量显著改善。伴随着经济发展带来的人际交往的增加和生活节奏的加快,少数民族群众也越来越重视精神生活、医疗保健和从事学习与文化娱乐活动成为时尚。随着收入水平的持续提高和少数民族群众科技文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他们对人寿保险的认识必将打破过去的禁锢,了解和接受人寿保险的少数民族群众将会越来越多。

  (二)党和政府提高了对发展少数民族寿险业的重视程度,在政策给予了大力扶持。

  近年来,党和政府已认识到发展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寿险事业对提高这一地区的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意义,政策环境已经开展发生了改变。针对少数民族寿险营销员文化总体水平低、考证难的实际问题,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经国家保监会批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实施少数民族保险代理人考试加分政策,同时,为解决民语试题文字信息量大、考试时间紧张的问题,将民语考试时间延长30分钟,并增加了考试频次,切实解决少数民族考生的现实问题,提高了少数民族考生的从业积极性。

  同时,加强了寿险信息资料的翻译工作。随着新版《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使用,新疆保监局完成了资格证书的翻译工作,并在业内开始使用,同时鼓励和支持保险公司加强民语考试、培训教材的翻译。泰康人寿总公司拨出专项资金支持新疆分公司翻译保险代理从业人员资格考试丛书,并将培训教材与少数民族群众的风俗习惯相结合,编译了民语培训资料,将大量的保险条款翻译成维吾尔语、哈萨克语,在少数民族群众间进行广泛宣传。因此,随着国家扶持少数民族寿险业发展的政策逐步推出,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寿险业的春天已经来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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