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创新 加强内控 稳健经营 不断进取

时间:2009/3/18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张燕霞 李军梅 吴芳

  一、安邦保险新疆分公司发展概况

  安邦保险经中国保监会2004年9月批准设立,是经营财产保险的全国性公司,注册资本金37.9亿元,位列全国财产保险公司第二名。公司主要股东为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等“世界500强”企业。目前,在全国3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设立省级分公司,在全国90%以上的地(市)及大部分经济发达的县(市)也都组建了营销服务机构。

  经新疆保监局批准,安邦保险新疆分公司2006年1月20日正式开业,目前已在乌鲁木齐市区设立了阿勒泰路、经济开发区、新市区、人民路、光明路、沙区、米东区等6家保险营业机构,在巴州、阿克苏、和田、昌吉、玛纳斯、奇台、石河子、博乐、阿勒泰、奎屯等地市设立了14家保险营业机构。

  安邦保险自开业以来,在业内率先实行禁止批退,率先在业内实行保费零应收、并逐步实行两核集中、理赔到卡、业务员薪酬到卡等改革措施,强化了公司内控力,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其做法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引进国际集中核保模式,严格管控,强健内力

  众所周知,核保是控制保险企业经营风险,保障承保利润的重中之重。安邦引进国际上通行的总公司集中核保模式,集中的核保体制把经营单位和业务一线人员从繁重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更加主动地去研究和细分保险市场的需求,创新保险服务的内容,把精力投入到业务发展中,从而达到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的目的。

  总公司集中核保,建立了统一规范的业务操作和管理标准,构建了严密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体系,尤其对批退、注销和变相降费进行了严格把控,实现了风险管理由事后检查变为事前预警和事中控制,提升了业务品质。

  (二)打造行业风险管控新标杆—“零应收”

  应收保费是一直以来保险企业的黑洞,财产保险公司在开展业务中习惯于先签发保单再收取保费,应收率过高,伤害的是整个行业的利益。

  从2006年4月1日起,安邦保险全面启动“零应收”管控行动,从月底清零、每周清零,一直到10月初全面实现了天天清零,对经营风险进行了有效的管控。

  为了使“零应收”管控工作得以有效实施,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应收管理制度、应收保费管控措施、应收保费担保制度等,确定分公司一把手为应收保费的第一责任人,发挥公司垂直管理的优势,从总公司各职能部门督促这一工作的执行,同时将应收与各机构负责人的绩效、业务员的收入直接挂钩,通过严格的绩效管理促使零应收管控工作的顺利实施,自开业始,每月均能完成月末应收清零任务,每月应收保费率均低于1%,远远低于保监局的最低监管比例。

  (三)理赔集中,通赔到卡

  2007年1月1日起,安邦保险在全国推行集中通赔,赔款到卡,即在全国范围内,所有在安邦投保的客户,出险后直接由总公司向客户赔款,支付方式是通过网银支付到客户的银行卡中。通过这一方式保障了客户的利益,避免了中间环节对客户利益带来侵害。

  为了顺利实施这一系统,总公司IT人员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发研制了通赔系统,所有理赔系统已决案件数据结案后自动传递到财务支付环节,财务人员在数据接收后的两小时内提交网银支付,当天所有案件必须全部提交网银支付,以确保客户的利益在第一时间得到保证。这一系统的成功开发与利用,率先在业内实现了通过网银支付工行和非工行客户的理赔款项,为公司顺利实施这一改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二、安邦保险新疆分公司发展中存在问题分析

  通过不断的改革与创新,安邦保险的发展速度也创下了业内之最,2007年12月10日,安邦保险从开业至今累计保费超过百亿,在全国保险公司排行进入第七名,新疆分公司2007年实现保费收入8358万元,在全疆九家财险主体中位居第六。在发展过程中也出现了以下问题:

  第一,集中核保管控了风险,但相对减慢了核保速度,对业务发展有所影响。另外,严格的核保制度使客户、业务员都有怨言,导致业务流失现象时有发生。

  第二,“零应收”有效的控制了风险,填补了业内长期存在的保险黑洞。但是,过于严格的应收管理,对我业务发展规模产生一定的影响。

  第三,集中通赔,赔款到卡的实施,保证了客户的利益,但由于受理陪流程限制,核赔时间相对较长,加上总公司对边疆少数民族姓名不熟悉,导致经常有网银付款不成功的现象,致使部分客户对此意见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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