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哈密农村寿险市场的思考

时间:2009/4/21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周懿

  四、拓展哈密农村寿险市场的对策

  1、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提高对加快农村寿险发展重要性的认识。目前在国家和当地党委、政府还无法全面构建和惠及农村人口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情况下,保险公司要充分认识到:发展农村寿险,是一项为政府分忧、为人民解困、为公司发展的事业,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保证,是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最有效的方法,也是一项顺民心、谋民利、解民困、分民忧的事业,更是公司调整产品结构、长期稳健经营、业务持续发展的有力保证。

  2、加大农村市场的宣传力度,夯实农村寿险市场的基础。近些年来,虽哈密农村寿险市场得到了一定的开发,农牧民保险意识逐步提高,对寿险新产品有了一定的认识,但由于受传统文化、宗教信仰、经济收入、消费习惯、消费心理等诸多原因的影响,其保险意识还是十分滞后。因此,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保险,让广大农牧民认识保险、接受保险、购买保险、并享受保险的保障。一是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保险,如结合农业技术推广部门、文化部门、医疗卫生部门等组织的农业技术推广、科普进村、农牧民职业技能培训、文化进乡村、医疗进乡村以及各传统节日(如元宵灯会、庙会、赛马节等民族传统节日)或集会等时机,大力宣传保险知识,引导帮助农牧民树立风险意识,转变传统文化中消极的养老、医疗、消费等观念。二是通过现场理赔的宣传,提高农牧民对保险实用性的认识。三是充分利用各乡、镇、村开会之机,向各级干部宣传保险知识,以得到他们的认同、支持。四是充分利用广大农牧民消费习惯和消费心理的从众性特点,进一步加大对威信高、人缘好、影响力广的农牧民的宣传力度,以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五是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公益事业,树立公司在农牧民心目中良好的公众形象。

  3、改变现行的销售模式,构建具有哈密浓郁农村文化气习的寿险销售模式。针对农牧民收入季度性强、居住分散、交费少、农牧民难于接受“陌拜”和“一对一”的销售方式、城镇业务员下乡展业成本高、现行营销体制考核严等一系列问题,一是扩大网点建设,力争在1-3年内在各乡、镇以及上千人的行政村设立网点。二是逐步组建一支专职以及兼职驻村销售队伍。在驻村销售人员的选拔过程中,要把重点放在威信高、影响力广、地域熟、人缘好的乡、镇、村、组干部和计生、妇联专﹙兼﹚职干部和农业技术员以及部分优秀农牧民上,充分利用他﹙她﹚们天时、地利、人和的有利条件销售产品。三是在现行“基本法”的框架下,对驻村销售人员在管理上采取分散管理与集中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对考核上采取农忙与农闲、阶段性与全年性、参保率与贡献率相结合的模式。四是及时与邮政局、农村合作信用社洽谈、协商,组建一支由各乡镇邮政人员、农村合作信用社人员组成的中介队伍,进一步降低农村业务人员的展业成本和提高客户的服务时效。

  4、强化服务体制,提高服务水平。针对农牧民居住分散、远离城镇,服务成本较大,以及农村的公共医疗简陋等现实问题,在服务方面,加大服务力度:一是报批一些医疗设备好、管理制度严的部分乡、镇、团场医院,在及时有效地为广大农村客户服务的同时,又可降低公司的经营风险以及化解客户的一些误解。二是提高理赔的时效,简化理赔手续,如公司开辟一条绿色通道,限时给农牧民理赔。三是增加服务内容,如为患重、大病的农牧民提供预约大医院的专家服务,为住院患者提供预约并代为办理住院手续服务,根据医院诊断结果和保险金额为其提供一定数量的预付赔款服务等。

  5、进一步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发展农村寿险市场过程中,由于农牧民的收入低、居住分散、医疗卫生条件差、交通不便等多种原因,一方面会给公司增加经营风险和成本,另一方面也给农村寿险从业人员增加展业成本,对此及时与各级党委、政府协商,争取一些优惠政策,如对农村业务人员的家庭的公共建设派工方面给予减免等优惠,给农村参保的部分贫困农牧民、独生女户等给予优先贴息贷款、新技术优先、技能培训优先甚至一定量的投保补贴等等。(作者单位: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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