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保险业积极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宣传活动

时间:2011/6/2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财险自律服务部 学术信息服务部
  自6月1日起,新修订的《新疆消防条例》正式实施。其中,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商场、大型集贸市场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引导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这是新疆首次以地方立法形式在重点领域强制推行火灾公众责任险,也是自2008年以来,新疆保监局通过提交政协提案、多方呼吁、广泛宣传,并积极参与消防条例修订工作所取得的积极成果
 
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在职场外悬挂宣传横幅
 

昌吉保险业活动宣传现场

   为深入宣传《条例》中与火灾公众责任险有关的法条内容,新疆保监局组织各保险行业协会、各财产保险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各保险行业协会组织当地财产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积极参与当地消防系统在6月1日《条例》实施日的宣传活动;二是在实施日现场发放通俗易通的宣传材料;三是各保险行业协会、各财产保险公司及所属分支机构纷纷制作宣传标语横幅,在职场外显著位置悬挂。贴近群众的宣传方式切实提高重点客户运用商业保险手段转移风险的意识,为进一步推动火灾工作责任保险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在昌吉《条例》实施日活动现场深入了解火灾责任险的意义和作用后,一位网吧负责人表示:“购置火灾公众责任险,是通过市场化的风险转移机制,可以有效预防和化解突发事件给网吧带来的经济压力,是花小钱买平安”。
 
  背景资料
  一、推进火灾公众责任险的意义
 
  火灾、爆炸是一种破坏性大、危害程度深、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以及社会的稳定造成巨大威胁的多发性灾害。各级政府和公安消防部门历来对消防工作高度重视,但是随着经济建设的步伐加快和某些人员、单位防灾意识淡薄,一些不安全因素逐渐凸现出来,导致火灾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据统计,2005年至2006年全疆共发生火灾9419起,死亡106人,受伤132人,直接财产损失5732.2万元。2008年1月2日的新疆德汇国际广场的重大火灾事故,笼罩在新疆人民心头上的阴影至今都难以挥去。尤其是公众聚集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因各种原因导致的火灾、爆炸事故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干扰了正常的经济秩序。一些经营、责任单位因未参加保险,对受灾单位和伤亡人员的救助和赔偿往往是由政府包揽,特别是一些火灾、爆炸损害牵涉面广,赔偿金额巨大,如受害者得不到及时赔偿,造成社会不稳定因素,影响和谐社会的建设。
 
  为此,新修订的《新疆消防条例》将于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四十四条明确规定“商场、大型集贸市场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应当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鼓励、引导其他公众聚集场所和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投保火灾公众责任险。”这是新疆首次以地方立方形式在重点领域强制推行火灾公众责任险,也是自2008年以来,新疆保监局通过提交政协提案、多方呼吁、广泛宣传,并积极参与消防条例修订工作所取得的积极成果
在全疆范围内积极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发挥保险在火灾防范和火灾风险管理方面的作用,保障受灾单位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及时赔偿,减轻政府救助负担,确保社会稳定及一方平安。

  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保障被保险人因火灾、爆炸造成的对第三者伤害所依法承担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开展火灾公众责任险,可以通过风险转移机制,用商业手段解决责任赔偿所涉及到的问题,使受灾群众和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对促进社会稳定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大力推广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是构建和谐社会、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是完善消防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有利于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有利于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
 
  二、火灾公众责任保险投保对象
 
  全疆范围内的公众聚集、公共娱乐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包括:

  1、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影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游乐场所;
 
  5、保龄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6、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等;
 
  7、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8、生产、运输、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单位。
 
  三、保障范围
 
  火灾公众责任险是以投保人因火灾造成对第三者的伤害后,依法应付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火灾公众责任险可广泛适用于各种公众聚集场所。利用保险业的经济补偿和辅助社会管理功能,能有效督促有关单位整改火灾隐患,预防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降低火灾造成的社会危害。
 
  火灾公众责任险对投保企业或商户转嫁了火灾、爆炸对第三者造成的恶性事故赔偿责任,有利于被保险人健康稳定地经营及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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