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下月先行试点

时间:2011/6/10     来源:北京商报     作者:丁开艳
  为保证企业在发生事故时能有足够的资金进行经济责任补偿,北京将设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下月将在一些企业先行试点,之后,该制度将在各行业逐步推广。

  昨日,北京市公布新修订的《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表示,将在各行业或者各领域逐步推广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以让企业减少损失并能在发生安全事故后承担起赔偿责任。

  《条例》明确,缴纳安全生产责任的费用将低于普通的商业保险。据了解,该制度建立后,企业可以通过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获得保险机构提供的风险管理服务,并能够获得事故经济责任补偿和应急救援费用。

  “该制度建立后,能为企业的安全生产提供更大的保障。”对外经贸大学保险学院教授王国军分析认为,一方面,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建立后,保险公司能为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提前告知企业可能发生的风险,通过该项服务,企业能从自身预防安全事故发生,另一方面,对一些中小企业来讲,购买安全生产责任险后,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业破产,保险公司依然可为伤亡人员进行经济赔偿。

  对如何设置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王国军也给出建议,因为不同行业风险度不同,因此,在建立该制度时,可以考虑对不同企业给予不同保险费率,对风险高的企业给予稍高的保险费率,而风险低的行业则可以承担较低的保险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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