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员推销“停售”可投诉 按个人需求购买最划算

时间:2011/6/22     来源:三湘都市报     作者:佚名
  “公司性价比最高的保险马上要停售,欲购从速”、“停售产品现金价值高”……接触过保险营销的市民,对这些概念或许并不陌生。 

  不过,如果现在再听到保险代理人以“停售”理由向你推销保险产品,就可以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了。 

  日前,保监会发布《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明文禁止保险公司使用“停售”等概念进行炒作和营销,一旦接到投诉,将处以重罚。 

  【现象】产品将停售“机不可失”? 

  “当时购买这份保险的直接原因就是代理人告诉我,这款保险马上就要停售。”市民王先生坦言,每每想起购买了某保险公司的返还型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就觉得“不大实在”。 

  当时保险代理人向王先生宣称,该款保险是金牌险种,马上就要停售,机不可失。王先生没有细想,很快向代理人投了保。此后不久他便发现,该公司有类似的产品在市场销售,与此前的相比只是“变换了马甲”。 

  【调查】渲染停售实为拉升业绩 

  记者近日走访市内保险公司,发现如今的保险停售已成保险业一种常态。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长沙市内各大保险公司停售的大大小小险种有近二十种,以分红险和万能险居多。 

  “目前保险公司正处于四五六月联动业绩冲刺的关键时期,市场竞争太激烈,推出一些促销活动保持业绩提升也是现实需要,借停售造势在业内是比较常见的。”湖南某寿险公司银保负责人透露。 

  【新规】“炒停”或被吊销许可证 

  针对市场上借保险产品停售促销的情况,去年6月,保监会就曾表示,公司不得以产品停售进行宣传炒作。 

  时隔一年,保监会日前正式发布《人身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明确指出,“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使用情况的管理,不得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名义进行宣传炒作及销售误导。” 

  由于“炒停式营销”可能引发销售误导,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也明确了处罚力度。根据文件内容,一旦发现有保险公司“以停止使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进行销售误导的”,保监会将责令其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 

  【提醒】按个人需求购买最划算 

  业内人士提醒,无论是何时购买保险,按照自己的需求进行选择永远是最为重要的因素。 

  在选择保险产品时,首先要考虑的是自己的经济情况、希望达到的目的。比如在投保重疾险时,应根据自己的年龄、性别、工作情况、经济状况,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障范围、保障额度、缴费期限和付费方式。 

  保险专家提醒,面对一些保险代理人以“涨价”为理由游说的行为,投保人一定要保持冷静,尤其是对分红险和万能险这样的理财型险种。市民计划用于保险的开支一般在收入的15%-20%为宜,选购保险以意外险、健康险、投资险的购买顺序比较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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