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安保险理赔服务承诺

时间:2010/3/25     来源:本网原创     作者:天安保险新疆分公司
  1、对属于保险责任在2000元以下的仅涉及财产损失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在当日给付保险金。

  2、对属于保险责任在10000元以下的人身伤亡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当在3日内给付保险金。

  3、对属于保险责任在50000元以下的人身伤亡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当5日内给付保险金。

  4、对属于保险责任的交强险赔偿案件,被保险人索赔单证齐全的,保险公司应当在被保险人提出索赔申请不超过7日内给付保险金。

  我们一定要热情对待客户,勤奋对待工作,友善对待同事,诚实对待业务,绝不弄虚作假,绝不违规违纪,秉持“忠诚拼搏 艰苦创业”的企业精神,服务社会,将保险事业发扬光大。
【新疆保险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产生风险自担,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