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协发〔2011〕 8号
各财险会员公司:
为切实落实《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保障乌鲁木齐市道路交通有序畅通,提高城市道路通行效率,鼓励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协商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乌鲁木齐市交警支队、新疆保险行业协会深入各财险会员公司调研,多方征求意见后制定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实施办法》。经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中国保监会新疆监管局研究,决定召开新闻发布会,将《乌鲁木齐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实施办法》正式向社会公布。现将新闻发布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1年1月18日 11:30(北京时间)
二、会议地点
乌鲁木齐华通丰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销售展厅
三、参会人员
1、各财险会员公司主管机动车辆保险的总经理室成员和理赔部门负责人各一名(都邦财险公司、渤海财险公司和永诚财险公司可派一名);
2、快车手汽车维修公司、鑫中远汽车维修公司、鑫广通汽车维修公司、通泰汽车维修公司负责人各一名;
3、新闻媒体;
4、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人员;
5、新疆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相关人员。
四、会议内容
1、发布《乌鲁木齐市机动车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和保险理赔实施办法》;
2、宣布乌鲁木齐市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示范点建设和公司派驻、委托情况及服务承诺;
3、乌鲁木齐市政府、公安交警支队、新疆保监局财险处领导讲话;
4、乌鲁木齐市政府、公安交警支队、新疆保监局、新疆保险行业协会、财险公司、服务中心接受记者采访。
五、会议要求
各公司参会人员准时到会,各公司派驻华通丰田服务中心的理赔人员到岗,要求衣着整齐,穿工装佩戴工号。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机动车辆保险 实施办法 新闻发布会 通知
抄报:新疆保监局
抄送:快车手汽车维修公司,鑫中远汽车维修公司,鑫广通汽车维修公司,通泰汽车维修公司。
内发:秘书长
编录:丁 伟 校 对:蒋春燕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 2011年1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