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征求《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自律公约补充规定》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1/4/8
来源:新疆保险网
作者:新疆保险网
新保协发〔2011〕 39号
各会员公司:
《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自律公约》(简称《流动公约》)自2009年12月17日实施以来,对规范从业人员流动行为,维护保险公司、保险从业人员双方的利益起到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规范从业人员流动行为,维护保险从业人员流动秩序,现制定《流动公约》补充规定,并征求意见。
请各会员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认真研究,于2011年4月14日之前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人险自律服务部。
联 系 人:段光华
联系电话:0991—2605179
附件:1、《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自律公约》补充规定(征求意见稿);
2、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离司申请签收单》;
3、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离司证明书》;
4、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承诺书》;
5、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阅读告知书》;
6、离司专用章。
二○一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从业人员 流动 规定 意见
内发:秘书长
编录:丁伟 校对:段光华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1年4月8日印发
附件1:
《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自律公约》补充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一、针对第二章第四条“流动申请”(一)的内容,补充规定:公司在从业人员提出离司申请时必须向申请人提供离司申请签收单(附件2);公司在收到从业人员提交的离司申请书30日内未及时给离司申请人办理离司相关事宜的,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在接到投诉后,将下发督办函,在督办时限内仍未办理的,协会将强制注销离司申请人展业证。
二、针对第二章第四条“流动申请”(三)的内容,补充规定:“办妥离司手续”是指保险从业人员离司时,按照公司离司办理流程将客户信息材料、单证、持有的《展业证》等移交公司,并协助公司进行回访,由各部门审核签署完毕后,公司签发《离司证明书》(附件3);《离司证明书》需加盖行业协会统一规定的“离司专用章”(附件6)。
三、针对第二章第六条“流动接收”(一)的内容,补充规定:保险从业人员离司时公司必须向离司申请人开具《离司证明书》;从业人员再次入司时,若没有《离司证明书》则需向接收公司提供亲笔签名的入司材料属实“承诺书”(附件4)。原公司及现接收公司保留对“承诺书”属实情况的追究权力。
四、针对第二章第六条“流动接收”(二)的内容,补充规定:保险公司在接收从业人员入司前必须告知从业人员阅读《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自律公约》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险行业“保险不良从业行为人员”暂行管理办法》,从业人员阅读后必须在“阅读告知书”(附件5)上署名表示已知晓其内容、遵从其约定。
附件2:
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离司申请签收单
:
我公司现已收到你提交的离司申请,请按公司规定流程进行离司手续的办理。
签收人:
日 期:
附件3:
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离司证明书
保险公司: 年 月 日 编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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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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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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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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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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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业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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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 |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公司意见:
公司公章 |
注:1、本证明书一式二联,公司、从业人员各执一联。
2、从业人员凭此证明书到新公司办理入司手续。
附件4:
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承诺书
保险公司:
我 向公司郑重承诺,此次是我第 次进入保险公司,之前在 保险公司从事 ,服务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 。我向公司提供的个人入司信息材料全部属实,如有欺瞒,原公司及现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可以对“承诺书”予以追究。
承诺人:
日 期:
附件5:
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阅读告知书
保险公司:
本人 已阅读《新疆保险行业从业人员业内流动自律公约》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保险行业“保险不良从业行为人员”暂行管理办法》,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会自觉遵守自律规定。
接受告知书人员:
日 期:
附件6:
离司专用章
公司新疆分公司(外圈)离司专用章(内圈)
【圆形章:直径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