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保协发〔2011〕 40号
各会员公司:
根据新疆保险行业协会2010年工作计划,新疆保险行业OA系统(办公自动化)已经开发完成。为了进一步提高行业内部办公效率,适应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加强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行无纸化办公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各单位操作人员的应用能力,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决定举办OA系统(办公自动化)培训班,并计划于4月下旬完成推行使用办公OA系统,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1年4月15日 15:30时(北京时间)
二、培训地点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培训考试中心(建设路成基大厦706室,徕远宾馆对面)
三、培训人员
各会员公司办公室主任、文件收发员或专职协同办公系统管理员、信息宣传员、统计报表负责人各一名。
四、培训目标
掌握OA系统公文收、发,协同办公、邮件等模块功能和操作方法。
五、培训方式
致远协创工程师授课和上机练习相结合。
六、有关要求
1、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安排专人参加培训。参加培训人员应熟悉计算机办公自动化操作、业务能力强、责任心强,且不宜随意变动。
2、培训结束后,请各单位抓紧时间做好准备工作,熟悉各功能模块的应用。计划于5月1日正式通过办公OA系统进行文件、邮件等协同办公,并逐步推广至各地、州(市)协会、新疆保监局等主要发文单位,除个别紧急、特殊事项外,不再发行纸质文件。单位公章有变动及电子公章不全的请及时更换并与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联系。此后,各单位上报信息与简报等也通过此平台操作。
3、各单位要严肃认真对待办公OA系统的使用,办公OA系统上所发公文与传统公文具有同样的效力。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应每天上午上下班及下午上下班时间至少4次登录办公OA系统,及时查阅是否有文件签收,避免不按时收发文件而影响工作的情况出现。签收过的文件要及时传阅,不得延误。如负责此项工作人员因出差、请假等原因不在的,要及时将此项工作安排给其他同志,不得因此而影响收发文。上报的信息要经主管领导审核,保证真实性与严肃性。
4、各单位请于4月14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负责办公OA系统人员名单以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上报至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并选派相关人员按时参加培训。
联 系 人:丁 伟
联系电话:0991—2605176
传 真:0991—2671003
邮 箱:vip069@163.com
二〇一一年四月十三日
主题词:OA系统 培训 通知
内发:秘书长
编录:丁伟 校对:周凌
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秘书处 2011年4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