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副主席魏迎宁:中国的保险公司可以破产

时间:2010/4/1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     作者:佚名

  今年保险业资金运用存风险

  《中国经济周刊》:今年保险业的风险主要来自哪几个方面?

  魏迎宁:从防范风险来看,保险业今年的风险可能主要会来自两方面:一是资金运用,二是新会计准则的执行。

  去年2月底,新修订的《保险法》通过,把保险资金运用的范围又进一步扩大了,增加了不动产投资。这样,保险基金的范围就相当大了。

  一般保险公司破产,大多数是因为资金运用失误。也就是投资失败,本金收不回来。现在资金的范围扩大了,一定要防范资金运用中的风险。保监会对此一直持很慎重的态度。最近,根据《保险法》扩大资金运用范围的情况,要制定一个保险公司资金运用的一般性规定,然后再把以前的一些细则修订一下,还要制定一些新的细则。从制度建设来讲,首先要加强监管,防范风险。

  《中国经济周刊》:保险业贯彻执行新会计准则,会引发风险吗?

  魏迎宁:同时在境内外上市的中国保险公司,在境外的财务报告和在境内的财务报告是不一样的。而中国已经承诺了会计准则要与国际实质上趋同。要消除差异,就得靠执行新的会计准则。

  新会计准则下的责任准备金,按未来的现金流量的贴现值评估,贴现利率根据未来的投资收益预期进行估计,而以前准备金评估用的贴现按规定不能高于定价利率。这就可能引起顺周期效应。

  什么是顺周期效应?如果资本市场比较好,对投资收益率的金融资产的价值估价就比较高,对未来的预期就比较乐观。这样,资产价值高估,负债可以低估,少提一点准备金,利润就会增多,公司就可能会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一旦经济发生不利波动,资产价值的评估就少一些,对未来投资回报估计稍微低一些,准备金需要多提,利润会下降,账面净资产会减少,公司业务开展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原有的会计准则明显是有顺周期效应的,就要求我们监管上实施逆周期监管,平抑这个周期。我们需要特别关注新准则的执行,不要由此引发新的风险。

  《中国经济周刊》:保监会针对今年的实际情况,将会采取哪些措施防范这些风险?

  魏迎宁:监管防范风险,主要手段就是偿付能力监管。就是说,要估计未来发生保险事故或到了满期的时候,你能不能支付赔款或保险金,能给就是偿付能力充足,给不了就是不足。

  施行偿付能力监管,要求保险公司及早想办法,主动采取措施,包括增加资本金、发行次级债、调整业务结构、调整资产结构等等,防止出现偿付能力不足。如果还不行,保监会就要采取限制业务规模、控制管理层薪酬、限制商业广告和限制购置固定资产等等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的直接结果就是,公司不能拿偿付能力充足与否当儿戏。这样,能解决的问题都自己提前主动地去解决,偿付能力不足的情况就会减少。2009年偿付能力不足公司的数量就比2008年明显减少了。

  《中国经济周刊》:为了不让新会计准则引发新的风险,保监会将会采取哪些具体措施?

  魏迎宁:偿付能力监管作为保险监管的核心,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责任准备金的评估,因为准备金占保险公司负债的绝大部分。财务报告是供投资者、股民分析使用的,主要作用是反映公司的投资价值,准备金评估要求尽量客观公允。保险监管部门是保护消费者利益,要更加谨慎、更加稳健,准备金的提取要略微多一些。新会计准则执行后,保监会仍然会要求公司按原来的监管口径报送一套偿付能力报告,其中的准备金也是按原口径计算的,供保险监管部门分析监测使用。按这个措施,基本上是能够防范风险的。

  新会计准则

  2007年起,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旨在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接轨的新会计准则开始实行。2009年1月5日,中国保监会发布1号文件,要求所有保险公司在编制2009年境内外财务报告时,均须对目前导致境内外会计报表差异的各项会计政策进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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