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就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时间:2012/1/18     来源:新疆保监局     作者:佚名

  中国保监会近日下发《关于开展2012年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的通知》,明确要求各保监局在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及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中,认真组织,突出重点,严查重处,依法移送,及时披露和注重效果。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

  问:为什么要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

  答:日前召开的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保险监管将坚持“抓服务、严监管、防风险、促发展”,要大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因此,将查处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作为保险中介监管工作的重点,抓紧部署对中介业务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多年来,保险公司普遍存在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商业贿赂和设立小金库等违法违规问题,严重干扰了保险市场秩序,制约了保险市场运行效率,损害了保险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保监会从2009年开始将加强保险公司中介业务监管作为重点工作之一,三年来连续部署开展专项检查,共处罚保险机构110多家,其中吊销许可证1家、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22家、罚款2181万元;处理责任人员242名,其中撤销任职资格1人、行业终身禁入2人;对外依法移送违法犯罪线索17起;向保险总公司发出监管函29个。通过依法严查重处、坚决移送、主动披露等措施,对行业问题“揭开了盖子”,对违法违规的公司“敲响了警钟”,取得了预期成效,得到社会认可。

  但是,也要清醒地看到,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仍还比较突出存在。部分保险公司和一些人员的思想认识还不到位,违法违规的内在动因还没有从根本上消除,仍然把违法违规的操作方式行为当作行业惯例和业务潜规则,甚至寄希望于监管工作“一阵风”、“走过场”,之后依然我行我素。要实现全行业中介业务规范有序地发展,必须持之以恒地严查重处,引导各保险机构增强合规意识、加强内控管理,推动保险市场秩序尽快好转。

  问:为什么要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

  答:对当前中介市场的问题,我们一方面抓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着力开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工作;另一方面要本着标本兼治、同查同处的原则,针对保险中介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一个时期以来,保险代理机构数量众多、头绪混乱,保险代理市场“小、散、乱、差”的问题比较突出。2011年,我们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保险代理市场清理整顿工作,吊销业务许可证24家;注销(含吊销)保险专业代理机构法人或分支机构许可证337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许可证9040家。2011年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取得了一定的效果,2012年将进一步加大清理整顿力度。

  问: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工作的政策导向是什么?

  答:总的原则是要“堵疏结合、退进并举”,要在清理整顿的同时推动保险代理市场的专业化和规模化。堵和退,就是要严格依法限制区域性保险代理公司的市场准入,限制增量。通过治理整顿,对现有散、乱、差代理机构进行“关、停、并、转”,减少存量。疏和进,就是要推动代理市场结构调整,在已经取得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引导、推动汽车销售和维修企业等兼业代理机构逐步转型成为保险专业代理公司。落实《保险中介服务集团公司监管办法》,推动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兼并重组、上市融资,增强资本实力,完善公司治理,提高管理水平和专业能力,对全国性代理(销售)公司设立分支机构,在审批过程中予以政策倾斜,引导保险代理公司规模化、网络化发展。

  问: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工作的重点是什么?

  答: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重点是保险公司与保险中介之间不合法、不真实、不透明的合作关系,要着力查处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和中介渠道弄虚作假、虚增成本、非法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既要查深查透基层营业机构中介业务违法违规问题,也要着力核查上级管理机构的管控意识、管控能力和管控效果,查处其组织、指导、批准、默许下级机构违法违规及在中介业务中的直接违法违规行为。

  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重点是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和兼业代理机构。对协助保险公司利用中介业务非法套取资金、销售误导、挪用侵占保费等扰乱保险市场正常秩序和侵害保险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对那些内部管理混乱、业务长期无法正常经营、涉嫌传销及非法集资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各类保险代理机构要坚决清理。

  问: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和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答: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险监管工作会议“严监管”精神,严字当头,加强领导和统筹,做到早安排、早动手。一是严查重处。集中精力查深查透,严格依据《保险法》、《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从重处理违法违规机构和人员。二是依法移送。对涉嫌行贿、职务侵占、贪污、商业贿赂、非法集资、传销、洗钱、逃避纳税款和非法资金去向不明的,坚决依法向司法机关或相关部门移送。三是及时披露。保监局要在辖区内及时通报查处结果,披露违法违规情况;保监会将对全行业查处情况进行通报和披露。四是注重成效。保监会和保监局将跟踪违法违规机构整改落实情况,对系统性违法违规问题突出,整改不明显、措施不到位的法人机构及其责任人采取监管措施。

  问:对保险公司、保险代理机构等市场主体有什么要求?

  答:我们将不断强化和改进保险中介监管,把保险公司中介业务违法违规和清理整顿保险代理市场工作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要变压力为动力,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切不可心存侥幸。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要下大力气规范中介业务经营管理,从制度、机制、监督、问责等各个方面全面跟进落实,各法人机构要切实负起责任。要加强改进中介业务管理制度和流程,解决违法违规的根源性问题;定期开展内部稽核检查,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通过健全和完善体制和机制,把依法合规经营作为理念和纪律,真正落实到各级机构、各个岗位和每一个员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推进保险中介市场秩序的持续好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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