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监会印发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方案

时间:2012/3/19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李画
     为提升车险理赔服务质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保监会近日印发《关于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详细规定了保监会、各地保监局、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以及各财产保险公司应开展的重点工作。

  具体来说,保监会重点开展的工作分为八大方面,第一是加强车险理赔监管制度建设,包括出台《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车险理赔管理及服务质量监管和评价指标体系》相关标准等;第二是完善车险产品及管理机制,包括出台《关于加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费率管理的通知》,指导行业协会建立示范条款等;第三是加大对车险理赔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和披露力度;第四是健全车险理赔投诉机制;第五是开展保险知识的普及工作;第六是优化车险理赔法制环境;第七是加强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工作的宣传;第八是指导行业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各保监局应重点开展的工作是,加强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理赔管理和客户服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保险公司分支机构未决赔案自查清理情况的监督、通过集中检查等形式加大对各公司提高理赔服务质量情况的监督、加强对辖区内行业理赔服务质量评价和信息披露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以及指导和推动辖区行业协会因地制宜,健全细化完善行业自律规范和标准。

  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学会应重点开展的工作是加强行业制度机制建设,因地制宜健全车险理赔自律性管理制度,形成有效的理赔服务行业规范。此外,还要推进行业标准化建设、加大信息化建设、健全透明化建设,以及加强理论研究等。

  各财产保险公司应重点开展的工作有六个方面:加强内控管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大信息披露,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加大自查规范,切实纠正理赔服务中不符合法律法规及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畅通投诉渠道,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调处机制,有效化解保险合同纠纷。

  保监会称,综合治理车险理赔难将分“四步走”,今年2月、3月为准备部署阶段;4月至12月为集中治理阶段;今年底到明年1月末为总结深化阶段;明年第二季度至2014年末为巩固提高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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