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险公司门店首设仲裁受理处首个调解案成功结案

时间:2012/3/22     来源:中国保险报     作者:康民
  近日,中国平安产险在其吉林分公司保险门店试点设立仲裁受理处,邀请仲裁机构和仲裁员常驻门店现场办公,专门针对交通事故人伤案件进行调解,并为客户提供从人伤调解到案件赔付的“一站式”专业服务。据了解,这一服务在国内属首创,开了业界先河,一经推出广受客户好评。3月12日,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门店第一例仲裁调解人伤案件成功结案。

  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总经理王兵向记者介绍,3月12日,公司成功为首个仲裁调解人伤案件结案。该案发生在2011年9月,当事人双方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并造成一方伤者伤情较重,伤者75岁,为某企业退休人员,已超过赔付误工费年龄,但伤者方仍向肇事方索要误工费用,虽然一直有平安车险医疗理赔人员定期跟踪指导客户进行协商,但事故双方一直未达成共识,伤者方坚持要求诉讼处理。当得知平安产险门店有仲裁受理处后,双方当事人经协商决定在门店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门店仲裁受理处的调解员接待了两名当事人,并详细了解案情,就人伤赔偿问题进行了沟通。在调解员与双方当事人及医疗理赔人员的反复协商沟通下,伤者方放弃索要不合理的误工费用,两名当事人在调解当日即达成和解协议,同意赔偿伤者9万余元。当日,平安产险吉林分公司也完成了上报结案和支付录入的后续理赔动作,为客户圆满解决了此次人伤理赔案件。

  据了解,仲裁是解决民事争议的一种方式,一般是当事人双方根据订立的仲裁协议,自愿将其争议提交由非官方身份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约束的一种制度。在保险事故双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采取仲裁的方式进行案件调解,解决案件纠纷。与诉讼相比,仲裁的程序更简捷。以往的交通事故仲裁基本都是在交管部门设立的仲裁办公室进行调解,客户因一次事故需经常往返仲裁机构和保险公司多次,十分不便,而仲裁员进保险公司门店办公,可以使投保客户在保险公司即能完成调解和赔付的全部程序,省心又省力。

  据悉,自仲裁员进驻平安产险门店后5个工作日内,就仲裁了7笔案件,金额达52.99万元,客户还赠送了锦旗以表示对此类服务的满意。

  王兵向记者表示,将仲裁机构引入门店,是为提高理赔时效、缩减理赔流程,让客户在一天之内完成调解、结案、支付的工作,实现人伤案件调解和理赔手续的“一站式”服务,让客户感受到平安优质的服务水平,树立平安专业化团队的品牌形象。

  据平安产险总公司介绍,接下来,平安产险还计划将这一服务举措向有条件执行的地区和机构推广,使客户免去因事故调解而来回奔波的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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