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级人民法院重视保险行业协会的诉求

时间:2010/4/20     来源:两会秘书处     作者:佚名
  4月14日下午,由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牵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在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召开座谈会,专题研讨新疆保险行业协会近日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致函反映的部分基层人民法院裁判交强险纠纷案件不使用理赔分项责任限额的问题。人民法院系统、新疆保监局、新疆保险行业协会、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的有关人员和人保财险新疆分公司的法律顾问30余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蒋新华主持。蒋新华说,新疆保险行业协会的致函引起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视,今天召开座谈会的目的是研讨新疆保险行业协会致函反映的问题,蒋新华将长达近3千字的致函逐句向与会人员进行宣读,并组织研讨。与会人员各方10余人发言,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条文和《道路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例》关于理赔责任限额的有关规定,对部分基层人民法院裁判交强险纠纷案件不使用理赔分项责任限额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参会各方在很多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此次座谈会的召开,对于加强人民法院系统与保险系统的交流沟通将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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