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当事人自撤现场、自行协商处理办法》问答
时间:2010/4/27
来源:两会秘书处
作者:佚名
二、发生物损交通事故,《办法》规定当事人如何处理?
发生物损交通事故并符合自撤现场规定的,当事人应先将事故车辆移至不影响交通的地方(有摄相功能手机的,应先将现场全景、车辆号牌和碰撞损坏部位进行拍摄记录),双方互验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证,确认无异议的,按要求填写《协议、记录书》。当事人可就近选择到保险理赔服务中心进行处理。当事人自行协商赔偿解决无需向保险公司索赔的除外。
车辆损失均在2000元以内的,保险公司可在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车辆损失超过2000元的,当事人须到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办理责任认定手续,由派驻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事故处理民警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协议、记录书》和相关证件开具《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保险公司根据当事人在事故中过错责任大小在商业保险的赔偿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三、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及损害赔偿有争议的怎么办?
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及损害赔偿有争议的,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可向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申请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车辆未修理之前向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物损评估。
本市对物损超过交强险赔偿责任限额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后,对损害赔偿一致请求公安交通事故处理部门调解的,须持《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和《物损评损意见书》或《物损评估报告》,统一由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服务中心的警务室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事故处理民警在《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并交付当事人;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的,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四、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在哪里可以找到?
经多方协商和商定,本市目前建立的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心首批设立了4个分中心。分别是:
1、天山区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东大梁西街163号。联系电话:8826566。
2、沙区区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阿勒泰路西城街807号。联系电话:3819588 。
3、新市区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苏州东路195号。联系电话:6668980。
4、水区保险理赔服务中心。地址:乌鲁木齐市红山东路1082号。联系电话:8850307。
四个分中心对外服务后,将根据实际的供需情况,逐步增设保险理赔服务分中心,并及时向社会公告,以满足物损交通事故处理的需求,力争做到布局合理,方便群众。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