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保险小心8大纠结症状:利用系统漏洞“倒签单”骗保

时间:2010/5/10     来源:信息时报     作者:佚名

  症状5 银保误导现象屡见不鲜 投保人还得承担退保损失

  2年前,刘女士在银行排队存款时,工作人员向其推销一款保险产品,称每年缴纳3万元,5年后可分红。刘女士对保险认识不多,经过工作人员推荐,于是购买了该产品。但1年后,刘女士因急需用钱,决定将钱取出,但被告知要收取1万多元的退保费。就这样,刘女士本来想存款,却稀里糊涂地买了保险,还不得不承担退保损失。

  点评:根据《人身保险业务基本服务规定》,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保单过程中向投保人提示保险产品的特点和风险,以便客户选择适合自身风险偏好和经济承受能力的保险产品,同时,提供投保单时应附保险合同条款。但寿险宣传不规范、银保误导现象仍屡见不鲜。

  近日,广东保监局公布了行政处罚情况,今年一季度,广东保监局共开展现场检查13次,共对36家机构实施行政处罚,处罚个人31人。广东保监局有关人士表示,一季度违规情况与以往相差不多,主要集中在不正当竞争、财务业务不真实、寿险宣传不规范等方面,在银保误导方面,由于各公司加强了管理和培训,制定落实了服务标准,银保宣传误导现象比去年有所减少。

  保险公司有关人士提醒市民,除投保时要签投保提示书提示风险外,寿险产品一般有10天的犹豫期,犹豫期内退保,不会产生任何保费损失。因此,投保人应特别注意犹豫期内的电话回访,再次明确保单是否适合自己。

  症状6 投保人理赔时才得知 车险不赔医保外用药

  张女士投保太平洋车险,3月26日出险,汽车撞到了电动车,赔付对方1200多元医药费。过后她到保险公司理赔时,保险公司表示,只能赔付200多元的医药费,而医保外的医药费拒绝赔偿。张女士称,自己并不知医保外用药保险公司不能赔偿,且到医院就医时也不可能告诉医生哪些药能用,哪些不能用。

  点评: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款》第19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赔偿范围、项目和标准以及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并根据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制定的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核定人身伤亡的赔偿金额。也就是说,国家医保之外的药物不能获得保险公司赔偿。

  中国太平洋保险广东分公司有关人士称,与寿险不同,车险属意外险范畴,不仅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也不赔偿医保以外的用药。如甲类医保用药赔偿100%,乙类医保用药赔偿90%,医保之外的用药一分不予赔偿。

  因此,发生事故后向车险索赔,所有用药都应在医保范围内,超出医保外的药物所有公司都不予理赔,因此出险后最好告诉医生不要开列医保以外的药品。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新疆保险网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仅供读者参考,产生风险自担,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