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宁:落实科学发展观  确保新疆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

时间:2009/1/30     来源:新疆保监局     作者:孙建宁

  三、2009年的保险工作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我区全面推进“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保险工作,对于应对金融危机,保持行业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今年保险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国保险工作会议和监管工作会议的各项部署,以抓监管、防风险、保稳定、促发展为主线,树立科学发展理念,坚定发展信心,着力调整发展结构,积极拓展业务领域;着力强化保险监管,防范化解风险,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确保保险业平稳健康发展。重点要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把服务和支持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保险工作的首要任务。

  今年,全行业要正确把握好关键时期的机遇和挑战,紧紧围绕中央及自治区“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 ”的要求,抓紧落实国务院《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保险工作的新要求,加快重点业务领域的发展,扩大保险覆盖面,充分发挥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作用,为保持自治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服务。

  大力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促进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根据中央、自治区加快推进农村改革发展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自治区党委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和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保粮、调棉、管果、促畜”的总体要求,围绕棉花、粮食、林果、畜牧四大基地建设,积极发展“三农”保险,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努力促进农业稳定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一是争取中央及自治区有关优惠政策,提高财政补贴比例,减轻参保农户保费负担,适当提高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适时出台《新疆农业保险工作规范指引》,建立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和财务管理等各个方面规范运作的监管参考指标。二是继续做好棉花、能繁母猪政策性保险工作,力争实现“应保尽保”。围绕自治区粮食安全战略,抓好小麦等粮食作物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积极探索开展政策性林果业、畜牧业保险试点,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覆盖范围。三是积极开拓农村保险市场。要根据我区农民生产生活特点,逐步推广针对低收入人群和少数民族的小额保险,开发多种形式的涉农财产和人身保险产品,支持农村金融体系建设。比如说,今年国家要实施家电下乡、农机补贴等政策,自治区加大对农村、农业、农民的补助和抗震安居房建设的投入,这些对发展农民财产保险、农业设施保险和农房保险等业务来说都是极好的机遇。要切实加强对农村保险市场的多渠道、综合性开发,充分发挥农业合作组织、各区县农技推广等部门的作用,拓宽销售渠道,有计划、按步骤地扩大覆盖范围。加强对农村地区营销员的培训和管理,防范销售误导,加大宣传力度,开展示范县、乡,示范团场、连队的农业保险典型总结工作,积极培育农村市场。在此,我再次强调,政策性农业保险是党和政府十分重视的一项支农惠农措施,有关公司必须高度重视,把好事办好,决不能出现任何风险,更不能伤农。要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不断完善条款费率,制定符合政策性农业保险操作实际的理赔流程,简化程序,提高服务水平,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运行机制。今年,我局将加大对经办机构执行“九条禁令”等监管政策的督导力度,重点突出对理赔服务质量的检查,严肃查处侵害投保农户利益的行为,切实做好农业保险风险防范工作,提高农业工作质量。

  提高保险服务能力和水平,支持“扩内需、保增长”政策的稳步实施。按照国务院《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自治区有关要求,加强落实“国九条”措施的保险服务。一是要紧紧抓住今年国家加大对我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的有利时机,大力发展企财险、建工险业务,努力拓展服务空间,稳步推动大型商业保险发展,积极为石油、石化、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提供保险服务。加强对政府大型基础建设项目和大型企业的保险支持,重点做好西部干线机场和支线机场建设,高等级公路网和农村公路建设,客运专线、煤运通道项目和西部干线铁路建设,重大控制性水利工程和调水工程建设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的保险配套服务。二是鼓励各保险公司,抓住国家促进消费、拉动内需的有利契机,积极稳妥地推进住房按揭贷款保险,支持保障性的安居工程及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发展汽车消费贷款保险等消费类保险业务,以保险特有的方式为扩大消费注入动力,也为行业发展开拓新的领域。同时,针对中小企业和农户贷款难的问题,积极探索发展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支持中小企业和农户发展。三是要积极引进机构,大力发展出口信用保险这一促进和保障出口贸易发展的政策性金融工具,为区内企业开拓海外市场提供收汇风险保障,支持扩大出口和边贸业务。四是积极引入有实力的保险企业加大参与自治区经济建设的投资力度,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

  加快推进责任保险发展,保障经济社会平稳运行。一是扎实做好近年来我局与自治区有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校方责任险、医疗责任险和环境污染责任险等指导意见的贯彻落实,在有条件的领域和地区开展试点工作。二是抓好重点领域责任保险推广工作。通过我的政协提案,目前,自治区有关部门已将火灾公众责任保险纳入即将修订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消防条例》之中,今年要继续推动这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还要积极推动高危行业雇主责任强制保险、承运人责任保险、产品责任保险等业务发展。三是认真总结交强险业务开办四年来的经验,促进交强险业务健康平稳运行。各公司要根据保监会要求,加强交强险核算管理和成本控制。要进一步研究交通事故快速理赔机制和交强险无责财产损失赔付简化处理机制,不断提高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

  积极发展商业养老和健康保险,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的保障需求。充分发挥保险在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发挥商业保险机制优势,不断提高各族人民群众的养老和医疗保障水平,稳定消费预期,提振消费信心,增加即期消费。一是各公司特别是专业公司,要积极研究和探索适合我区农村、城郊、城市等不同地区、不同人群的养老和健康保险产品,提供全方位、差异化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以满足不同层次、多样化的市场需求。二是充分利用商业保险在精算、账户管理、投资等方面的专业优势,抓住当前大中型企业逐步建立企业年金计划,提高员工保障水平的有利时机,大力拓展业务。三是配合国家医疗管理体制改革,大力发展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积极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四是继续积极开展城乡特殊群体保险,支持保险公司发展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和村干部、“三老”人员养老、健康保险和城镇低保人员综合医疗保险。

  (二)把“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作为保险监管工作的主要着力点。

  保险业要服务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首先自身要保持平稳健康发展,这也是对全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最有力的支持。今年,新疆保监局将按照保监会“防风险、调结构、稳增长”的总体要求,着力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着力防范化解行业风险。防范和化解行业风险工作是今年保险工作的重中之重。从我区实际情况看,其重点是防范农业保险经营风险、寿险退保风险和车险市场风险。一是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各公司要健全内控制度,发挥合规管理和稽核审计部门的作用,加大内部稽核审计力度,定期对保险业务、公司财务以及内部管理进行风险排查。严格落实《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和《关于向保险监管派出机构报送公司分支机构内部审计报告的通知》要求,向我局报送内部审计报告。要狠抓制度执行力、狠抓运营管理和理赔管理,堵塞经营漏洞。建立起“反应灵敏、配合密切、应对有力”的风险防范预警工作体系。今年,我局将继续做好寿险公司内部控制检查和评价,加紧研究制定产险公司分支机构内部控制建设的有关要求。把内控是否健全或有效落实作为产、寿险公司和中介机构现场检查和后续检查的重要内容,把内控缺陷整改作为内控监管的重点。二是改进保险监管方式。在保监会的统一部署下,稳步推进分类监管工作。我区重点是在去年启动分类监管工作的基础上,对辖内公司进行综合考评,进一步明确产、寿险公司监测指标评分标准,加快建立科学发展评价体系,搭建分类监管的制度框架。同时,开展对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分类监管试点工作。要全面推进车险业务见费出单和人身保险收付费零现金管理制度,对执行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规范。三是加强非现场监管。进一步完善月度市场分析、季度风险监测和指标异常情况反馈制度,加强产、寿、中介非现场监管信息沟通和共享,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非现场监管效率和质量。

  着力调整业务发展结构。一是全行业要继续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的要求,积极转变增长方式,彻底扭转“高投入、高成本、高消耗、低效益”的状况。各公司要积极调整经营思路,针对新疆区情,不断总结经验,把握发展规律,探索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特色保险发展之路。二是加强对市场的分析研究,注重发挥规划的引导作用,启动我区保险业“十二五”规划制定工作,着眼长远发展,把保险业发展成为资源节约型、发展可持续型、客户关系友好型的现代服务行业。三是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支持有效益、有市场、群众急需的保险业务发展。财产险公司要采取有效措施,提高非车险业务的占比;人身保险公司要大力发展风险保障型和长期储蓄型人身保险产品,注重投资类产品与保障类产品的结构,稳妥实现银保业务转型,争取养老保险和健康险取得进展。加强区域结构调整,引导公司科学布局服务网络,防止盲目铺设机构。四是加强保险产品和服务的创新。各公司针对我区消费者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体的收人状况、消费习惯、保险需求积极向总公司提出适合新疆特点的新产品开发建议。

  着力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一是继续坚持对保险公司省级分公司和高管人员的重点监管。对去年我局制定的各项禁令,今年要在全区进行清查整顿,对于查实的违规机构采取从重罚款、撤换高管、停设新机构和限制新业务等监管措施,并执行“上抓一级”的责任追究制度。要坚决处理一批对违法违规问题负有责任或因不作为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高管人员,涉嫌犯罪的,按规定及时移送有关部门。二是继续坚持“自查从宽,检查从严,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严肃处理”的原则,加大重点业务领域整顿规范力度。财产险以车险为抓手,以数据真实性为重点,全面落实保监会2008年70号文件,严肃查处财务数据不真实、不严格执行条款费率、理赔难和内控制度不落实等问题,进一步规范短意险业务,力争实现产险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人身险以规范银保业务为重点,认真贯彻执行《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从检查内控制度、销售行为、产品宣传、客户回访等内容入手,进一步治理销售误导。从完善制度、规范手续费支付等环节入手,联合银行监管机构加大监管力度,着力整顿和规范银保市场秩序;中介市场重点整治保险公司利用中介机构非法套取资金、欺诈误导消费等问题。严厉打击保险中介虚开发票、拖欠挪用保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整顿不正当竞争和账外暗中支付手续费问题;此外,还要对公司信息系统开展检查,堵塞信息系统的漏洞。三是严把市场准入关口。加强机构管理,从严控制保险分支机构审批。关注重点区域新铺设的机构的发展状况及存在的问题,改变以往“重审批、轻监管”的做法。加强高管人员任职资格行政许可管理和培训。建立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不良信息共享机制,严防高管人员“带病”易地任职,更不允许“带病”的高管人员得到提拔重用。

  (三)把改进服务,维护保险消费者利益作为行业稳健发展的根本保证。

  发展为了人民、发展依靠人民,只有切实加强和改进保险服务,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好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保险业发展的基础才会更加牢固,可谓是“大河有水小河满”。

  制定行业标准,规范服务行为。从群众反映强烈的服务问题入手,制定统一标准,优化相关流程,规范和约束保险公司的理赔程序和时限,努力提高行业服务的整体水平,彻底杜绝承保、理赔“两张脸”现象,解决好“理赔难”的问题。今年,我局将继续开展服务质量测评工作,并将测评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财产险从车险服务入手,选取定量及定性指标对各公司车险理赔服务质量进行测评。人身险领域在去年服务质量测评的基础上,关注重点公司、重点环节,完善指标体系。建立保险理赔程序公开制度,方便客户索赔和领取保险金。

  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完善保护保险消费者利益的制度。要加强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制度建设,落实四个“百分百”,即坚决推行保险营销员百分百持证上岗、挂牌展业制度;全面落实新单百分百回访制度;切实落实理赔案件百分百限时回复;从严从快检查信访案件百分百及时处理。坚持风险提示与知识普及并重的原则,贯彻落实保监会《加强保险消费者教育工作方案》,明确在监管部门、保险企业、行业自律组织和舆论媒体“四位一体”的框架下,保险消费者教育的职责及分工,逐步建立起保险消费者教育的长效机制。大力普及保险知识,提示保险消费风险,倡导科学理性的保险消费观念,提高公众风险意识和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做好信访投诉工作,严厉打击损害消费者利益的行为。要继续完善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和多渠道纠纷解决机制,着力解决消费者反映强烈的理赔难、销售误导问题,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戒力度,坚决打击损害行业声誉、破坏市场信心的行为。对信访投诉反映比较集中、解决不力的公司,要实施重点监管。要以新保险法实施为契机,建立健全保险企业信用管理制度。

  (四)把固本强基,夯实发展基础作为促进行业科学发展的动力源泉。

  结合我区实际,立足我区保险业仍然处在发展初级阶段的较低层次的客观情况,必须持之以恒地做好打基础的工作,全面增强行业发展后劲。

  切实加强公司内部管控。公司内控是防范风险的第一道防线。目前,我区保险公司内控制度不健全或执行不力、约束机制缺乏的问题较为突出,公司内控建设“制度在墙上、行动在嘴上、效果在纸上”,各种所谓的“潜规则”却大行其道,内控不严的风险已经成为影响行业和公司发展的重要风险点。各公司要高度重视这个问题,按照《保险公司内部审计指引》、《保险公司合规管理指引》和《保险公司风险管理指引》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架构,完善内控制度,充实人员力量,完善内部审计体系,强化公司内控执行力。公司主要负责人对内控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把内控制度落实情况作为重要工作,紧抓不放。

  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高管人员依法合规的教育培训,提升高管人员的素质,为保险业快速发展培养和储备足够的职业化高层管理人员。加强保险营销员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落实农村保险营销员资格考试及资格授予制度,继续扶持加快少数民族营销员队伍建设。控制高管人员流动频率,规范营销员流动管理,鼓励人才有序流动。

  发挥好保险社团自律作用。大力加强保险行业协会和保险学会的组织建设、人才建设和内部管理。各协会根据我局授权,做好保险中介从业人员资格电子化考试和营销员挂牌展业工作,参与营销员管理、诚信建设、继续教育等基础性工作。各地行业协会要强化组织会员公司落实好各项自律公约,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监管部门制定政策提供意见建议,让协会真正成为发现苗头性问题的“哨兵”。各协会要进一步加强与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市场主体和媒体的沟通协调,营造有利于行业发展的社会环境和政策环境,把协会真正办成公司的“会员之家”。

  积极推进保险文化建设。进一步研究制定推动措施,把保险文化宣传活动与行业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保险知识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提高保险行业文化建设实效。组织公司开展丰富多彩的行业文化活动,不断深化发展行业文化的内涵、外延。发挥保险机构的主体作用,努力促进企业文化与行业文化的有机融合、相互提升。

  不断完善诚信建设机制。推进业内诚信基础建设,制定《新疆保险业诚信体系建设纲要》。广泛开展诚信教育。强化失信惩戒机制,将诚信记录作为增设分支机构、审查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的重要依据。完善“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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